早教机构退费规定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上早教课,不退费,应当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决定如何处理。如果教育机构违约,不退还学费,家长可以起诉教育机构。家长因故不再接受早教服务,早教机构不退还未交的课时费,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免除了经营者的责任。该条款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也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或者利息,或者未履行其他货币义务的,对方可以要求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货币债务或者履行非货币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的;(二)债务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成本过高;(三)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请求履行。有前款规定的例外情形之一,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解除合同权利义务,但不影响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