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教育广告乱象:20课时掌握90%的难点是否违法?
近日,在线英语教育机构tutorabc因广告宣传“全世界外教都在这里”“21天记住3000个单词”,收到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65438+万元罚款。同时还收到央视“315晚会”曝光的Hi学习网65438+万元罚款。
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内容和处罚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对教育培训广告作了专门规定。
据265438+20世纪经济报道,今年1-10期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了119起对教育机构的行政处罚,其中违法广告处罚案件44起,在所有处罚原因中排名第二,仅次于因连续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案件。
特别是今年5月份以来,疫情逐渐稳定,教育机构开始恢复招生,违法广告案件数量和比例大幅上升,占同期全部案件的73%。
这44起案件中,线下教育机构27起,线上教育机构17起。
按业务领域分,课外辅导17,早教与素质教育7,大学生考试与成人职业培训20。处于“风口”的K12课外培训机构中的广告违法行为,在所有违法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从广告的类别来看,招生广告占绝大多数,有37例,加盟广告4例,其他3例(推广工具、app等。).
从罚款金额看,20万元以上3起,10-20万元8起,55438+00万元5起,10-50万元8起,10万元以下20起。最高罚款30万元,最低罚款100元。可见,即使是同一城市的执法部门,罚款数额也有很大差异,但罚款总额较低。
《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考试合格、取得学位或者资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承诺。
tutorabc的上述非法广告标语被认为违反了这一禁令。现实中不仅“21天记住3000个单词”,而且相对模糊的提法也是违法的。
比如上海某学科辅导培训机构的海报宣称“保底拿分”,被罚款2万元;K12在线教育机构优思一对一网站评分“真高效分”,被罚款4000元。
对于中小学生来说,“拿分”是最吸引人的广告。对于成人职业培训来说,最吸引人的就是“涨工资”。
在线IT培训机构ExcelHome云课堂在其官方广告软文中叙述了某公司员工月薪5000元,主管月薪2万元,能力差异体现在Excel软件使用水平上。
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着:此条既表达了对此类教育培训的保证承诺,又通过后续的“学生反馈”内容强化了广告受众的认知。
以腾讯视频APP上发布的在线教育广告为例,很多广告与被处罚案件的内容“非常相似”。
比如,在《作业帮》一个直播班的“语文读写分班”的广告中,提出了“20个课时90%的学生都要考”的口号。
青少年拿到的一个“全灵写作能力提升课程”的广告,说是“重点学校也在学的写作技能课程”。央视前著名主持人张泉灵亲自出马,在广告中说:“让你的孩子上一堂语文课,连刚上小学的孩子都能当场听写一篇500字的作文”。
“在线教育广告几乎占据了各大网站,不断向家长推销焦虑,同时隐约暗示在线教育的神奇功效,目的是吸引学生。”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但现实中,真的只是因为执法不到位,所有违法行为都无法查处吗?是否也与《广告法》规定的“保证承诺”难以认定有关?
这就导致了广告执法的“弹性”,即如果一个广告被认为不够误导受众,就不会被认为是违法内容。
“以受益人名义或形象推荐、证明”也是教育类违法广告的重灾区。
K12在线教育机构铁方在线2019年初在官网打广告,介绍几个“在这里取得突破”的同学,包括他们的姓名、学校、中考成绩。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着:在上述广告中,对所有学生(即受益者)的课程和教学质量进行推荐和证明。最后罚款6000元。
EF英孚教育还在其少儿英语微信服务号上开设了“明星学员”专栏,并以4名未成年学员的名义发布了4则广告进行推荐。执法机构认为这是非法的,英孚教育在今年年初撤回了这些广告。
加盟是传统线下教育机构的重要运营模式,教育机构需要发布加盟广告,寻找潜在投资人。《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商等具有预期投资回报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风险责任作出合理的提示或者警示,不得对未来的效果、收益或者有关情况作出保证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证收益等。
但在2019年2月30日至2020年3月2日期间,只有国际教育打出广告:“0体验投资,1一站式服务,无论有无学历背景,均可轻松操作学校”,上述广告被视为未对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责任给予合理提示或警示。
除了教育培训广告的内容要求,《广告法》还规定了如何识别虚假广告。现实中,教育广告容易违反《广告法》中“以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一款名为优志愿的高考报志愿APP在广告中称,已有689所高校入驻平台。2019年9月至2010年6月,执法人员随机走访了上海、济南、福州、昆明、长春等地部分提供入学申请表的高校。在走访高校时,他们都表示没有进入优秀志愿者平台,也没有授权平台发布高校信息。
除了《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不得进行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现实中也有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罚教育机构的案例。
2018,10 6月,有用户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书面举报在线教育平台尚德机构虚假宣传,包括“招生宣传过程中存在与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合作等虚假宣传”,“尚德机构是国家教育部门指定的助学机构,不在尚德注册,将增加期中、期末考试!”
2065438+2009年3月,执法部门认定尚德机构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不得进行虚假宣传的规定,罚款50万元。
“现实中,《广告法》更多适用于执法机关,《反不正当竞争法》更多调整的是市场竞争秩序,即维护企业之间的纠纷权利,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处罚力度更大,震慑力更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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