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和理解东盟

第一,如何理解“东盟方式”

1961年,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作为发起国成立了东南亚联盟,这被视为东南亚区域合作的开端。1967,推动东南亚区域合作的动力再现。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的外交部长签署了《曼谷宣言》,并建立了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来取代原来的东盟。自那以后,东盟继续扩大。到20世纪末,东盟已有10个成员国,实现了整个东南亚的联合。

东盟借鉴了欧盟的经验,但没有照搬欧洲的做法和模式,而是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创造了独特的“东盟方式”。东盟是在一个宣言(曼谷宣言)的基础上成立的,这个宣言只有一页长。它不是一个宪章或条约,而是一种共同的理解和共同的承诺。“东盟方式”的内涵叫做“不成文的规范,非正式的理解”;它依赖于“六项原则”,即尊重主权和相互依存、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武力、避免在区域一级双边问题上的对抗、协商一致的决策过程和谨慎处理敏感问题。综上所述,“东盟方式”的内涵主要包括:

第一,逐步推进东盟的扩大和提升,坚持在东盟框架下解决东盟事务,增强区域内的凝聚力。东盟的价值不在于实现区域的高度统一(或单一性),而在于在保持多样性的前提下促进协商与合作。“东盟方式”的贡献在于:以合作为出发点,营造“协商共识文化”;通过每年组织数以千计的各种会议,构建一个宽领域、多层次的“沟通渠道和网络”;通过坚持不干涉原则,我们将创建一个“静默外交和冲突管理机制”。东南亚是世界上分化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地区内各国政治制度、发展水平、种族、宗教等多种多样。东盟的作用不是统一他们,而是在合作的框架下实现和谐。维护多样性是东盟合作的基础,通过合作实现共同发展是各成员国的一致追求。因此,东盟的发展进程被视为包容性文化在亚洲的具体体现。

第二,坚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通过东盟机制逐步推进本地区的市场开放,改善发展的综合环境。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东盟开始注重促进内部市场开放和优化内部发展环境。一方面,东盟内部分歧较大,部分成员国经济欠发达,必须采取循序渐进的观点,根据情况和需要制定加速计划;另一方面,内外部条件瞬息万变,需要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趁热打铁”,不断以新的进程推动对外开放进程的深化)

东盟经济合作的方式不是动员内部资源进行集体项目建设,而是促进市场开放,改善区域内市场环境,增强区域对外部资源投资的吸引力。事实上,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联合体,东盟内部可调动的资源有限,其最大的资源是市场潜力。所以市场开放本身是可以创造资源的。特别是金融危机后,东盟依靠加快开放增强吸引力,创造活力。事实证明,这一做法促进了资本回流东盟,加快了东盟经济复苏和增长的步伐,为东盟国家走出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

东盟改善发展环境不仅通过促进市场开放(包括商品、服务和投资贸易),还通过大力促进经济合作。东盟的经济合作取决于内部和外部的发展。东盟提出了互联互通计划,并为此制定了“行动计划”。互联互通规划不仅包括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还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互联互通和人员流动。

通过上述努力,东盟从一个经济落后的地区发展成为一个充满活力和吸引力的地区,特别是一些新成员国实现了持续的高增长,有的迅速走出了低收入国家的行列,跨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门槛。

第三,构建具有东盟特色的* * *同构。东盟* * *建设确立了符合地区实际情况的定位,而不是照搬现有模式。东盟* * *不是欧洲那样的单一组织,而是由“经济* * *”、“安全* * *”和“社会文化* * *”三个框架组成。东盟* * *体的构建强调的是舒适性,也就是各方的接受度,也就是可行性。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超出接受能力的过程要么导致成员国之间的分裂,要么半途而废。

东盟的建设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东盟于2007年制定了《东盟宪章》,这是东盟合作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东盟的建立是建立在“志同道合”的基础上的,但它与一个宪章是不同的,这意味着东盟作为一个组织的地位、目标和原则是以法律的形式确立的。《宪章》规定,东盟是具有法律地位的区域性组织,其成员国应严格遵守《宪章》的规定,在其法律法规与《宪章》相冲突时,以《宪章》为准绳,以确保各成员国在相同或相似的法律框架下推进一体化进程;东盟可以作为一个整体与外国交流,并与其他国家和组织签署重要协议。东盟拥有有效的运行机制和集体决策权。《东盟宪章》的制定表明东盟已经从一个松散的合作平台发展成为一个具有法律地位和决策效力的区域合作组织。这是东盟从功能合作走向共同体建设的基础。

东盟的发展经验表明,区域合作是实现地区稳定、和平与发展的有效途径。东南亚没有区域合作的历史,但通过合作的渐进过程,成员国逐渐培养了合作精神,构建了“* * *享文化”“* * *享利益”的基础,提升了地区的作用和影响力。在东盟的发展过程中,质疑甚至批评的声音一直伴随着。批评者认为,东盟提出的项目和计划太多,却没有有效的执行机制。在很多情况下确实如此,尤其是东盟缺乏集体资源和向地区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主要依赖外部资源。东盟的成功取决于战略设计和“韧性决心”。战略设计的意义在于设定推进目标,并以目标为动力,尤其是后一方面,是东盟推进合作进程的一种方式。所谓“韧性决心”,就是面对复杂困难局面的恒心、耐心和果断,在合作中的恒心和持续进步。

对东盟发展本身的研究有不同的视角。比如其“软机制”的特点,对达成的* * *知识或提出的方案的执行没有约束力,从而大大降低了执行的实际效果,造成“说的多,做的少”。但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理解,那就是如果是“硬机制”,那么差异巨大的10个国家在制定计划时就很难获得一个* * *的知识,从而使整个发展进程陷入僵局。以接受缅甸为例。东盟的“静默外交”对缅甸的政治稳定和转型起到了积极作用,避免了因压力过大而出现“政策反叛”或引发国家内乱。(17)当然,东盟本身是有缺陷的。例如,尽管其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保证了成员国的自主权,但一些成员国一意孤行,对其他国家和东盟的利益造成了损害,而东盟对此无能为力。此外,尽管东盟的“舒适原则”为成员国提供了灵活的空间,但它往往大大降低了东盟实施行动议程的有效性。

二、如何理解“以东盟为中心”

“以东盟为中心”是东盟发展对外关系与合作的基本原则。总的来说,“中心”原则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维护东盟的核心地位,二是坚持东盟的主导作用。这两个方面密不可分,旨在维护东盟的核心利益,确保其在对外合作中不被分裂和瓦解。

东盟作为一个区域组织,在拓展对外关系时始终坚持两条战略基线:一是要构建自己构建的地区力量平衡网络,防止任何一种力量,特别是大国力量通过构建外部力量的平衡和制约来垄断地区事务,防止因力量失衡而在地区发生伤害自身、损害自身利益的冲突或战争。第二,在推动区域合作机制建设方面,始终保持东盟推动、各方协商的框架。这有两个重要意义:第一,东盟作为一个集体力量,以在本地区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为己任。在这种创造中,东盟不是用自己的硬实力与大国竞争,而是用自己的“软实力”,即地区组织的力量来对付大国,平衡大国的力量来争取自己的主动权。第二,东盟起引导作用,但并不固执己见。而是作为一个协调中心,吸收各方意见,形成一个基础知识。这个认识有一个基本前提,就是东盟自己认同,对自己有利。

东盟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运作,看似自私霸道,实则只是一种务实而有技巧的选择。事实上,坚持以东盟为中心对东亚地区的合作也有着特殊的意义,即在其他国家无法合力推动的情况下,东盟成为了真正的“主人”。当然,有时这也会对东亚的合作进程产生负面影响,即东盟可能在重要问题上犹豫不决,缺乏推动落实* * *识的实际手段,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会拖后腿。尽管如此,其他国家仍然承认和接受东盟,甚至等待东盟发挥作用。在这方面,“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启动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中日两国在推进东亚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存在分歧。中国力推“10+3”为基础,日本坚持“10+6”为基础。在这种情况下,东盟只能发挥自己的作用,提出促进计划。但从2006年到2011,东盟没有做出决定。只是到了2011,在美国推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取得进展,东盟四个成员国加入TPP的情况下,东盟提出了建设RCEP的计划,东盟与东亚的合作面临很大挑战。该计划一经提出,立即得到了中日韩、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支持。东盟为RCEP提出了指导原则,并出面组织谈判议程。这样,东盟的“中心地位”就确立了。

东盟推动的“10+”框架是坚持和确保东盟为中心的最好体现。这一框架不仅包括东盟推动的东盟-对话伙伴机制,还包括东盟与若干国家建立的自由贸易区,以及“10+3”和“10+6”自由贸易区框架。“10+”对话框架和自由贸易区框架的各个层面都是东盟设计的,形成了东盟先行、东盟为主、东盟主导的架构。在国际关系和地区秩序的构建中,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像东盟那样在地区合作中发挥积极和建设性的作用。

东盟对话伙伴机制的建立体现了“以东盟为中心”的战略。东盟先后建立了10个对话伙伴: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欧盟、印度、日本、新西兰、俄罗斯、韩国、美国。应该说,对话伙伴机制的建立是东盟对外关系的一个创造,有别于传统的联盟关系和不结盟关系,是东盟开展平衡外交的一种手段。此外,东盟通过这一机制与对话伙伴发展了多样化的合作,对话伙伴也利用这一机制扩大了与东盟的合作关系。

“10+1”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一步强化了东盟的中心地位。本来是中国提出和东盟建设自由贸易区的。但东盟坚持“东盟+”框架,将其作为“10+1”对话机制下的合作内容。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中国将东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谈判,这对东盟意义重大。事实上,在此之前,东盟整体并没有与外界达成实质性的FTA协议。当然,中国把东盟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也是可取的,这样可以让谈判变得“简单”,因为和整个东盟谈判,显然比和10个分歧巨大的成员国谈判要容易得多。东盟与中国自贸区建设的成功,坚定了他们拓展“10+1”自贸区框架的信心,有助于他们积极推进与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以及欧盟的自贸区建设。集市场开放和经济合作于一体的自由贸易区建设,极大地丰富了内容,深化了东盟与对话伙伴的关系,也为东盟发挥“进程设计者”的作用,维护东盟的中心地位积累了经验。

事实上,在构建上述机制的过程中,东盟并不具备指挥和控制方向的能力。很多时候,东盟是被对方推着往前走的。比如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中,中国提出的很多想法都得到了东盟的理解和支持。所以,“以东盟为中心”并不意味着一切都由东盟决定——事实上,东盟并没有这个能力,但这让东盟更有信心参与合作。与东盟合作并获得其理解和支持非常重要,而要获得其理解和支持,必须充分考虑其特殊的利益关切和接受能力。例如,中国的“早期收获”计划考虑到欠发达东盟国家在农产品出口方面的比较优势,提出谈判内容可以分步推进(先货物贸易,再服务贸易和投资),对欠发达成员给予照顾等。,充分考虑东盟的利益和新成员参与合作的能力。中国提出与东盟* * *共建博览会平台,考虑为双方特别是东盟国家提供平台,拓展交流渠道。当然,中国也有自己的利益需要考虑。这里我想强调的是,理解和认可东盟的中心地位,重要的是合作伙伴要充分考虑东盟的特殊利益;就东盟而言,需要掌握进程的主动权,让合作伙伴考虑和照顾自己的利益。东盟有必要这样做,因为其内部发展水平和利益关切存在很大差异。如果东盟不能反映其整体利益和差异利益之间的平衡,它将失去凝聚力。

东盟地区论坛是东盟构建以自我为中心的大国平衡战略的重要机制。东南亚地处海陆十字路口,是各种权力博弈的重点地区。冷战结束和两极格局解体后,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面对新的形势,东盟决定启动1992地区政治与安全对话。次年的第26届东盟外长会议安排东盟6个成员国、7个对话伙伴、3个观察员国和2位客人的外长就安全对话进行磋商。外长们同意在1994启动东盟地区论坛机制,就地区政治和安全问题进行对话和磋商。此后,东盟地区论坛每年在东盟国家举行,成为该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安全对话与合作机制。目前,该机制有23个成员国,不仅包括亚太地区国家,还包括欧洲联盟。东盟地区论坛是一个官方合作机制。根据设计,该机制的功能将逐步完善,合作内容将逐步深化。其发展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建立信任措施”、“预防性外交”和“探索解决冲突的方法”。截至2011,东盟区域论坛实施了100多个建立信任措施项目。20111第18次外长会通过了ARF预防性外交工作计划,表明准备进入第二阶段,即“发展预防性外交”阶段。为了维护东盟在东盟地区论坛中的核心地位,东盟地区论坛作为东盟外长会议的后续议程,一直由时任东盟主席国主持,主要议题和规划设计由东盟秘书处负责。

当今世界和地区安全问题复杂多变,安全力量格局发生重要调整和转变,新的矛盾和战略竞争加剧。东盟一直把握两个要点:一是对危及安全的重要问题进行官方对话和讨论;二是让论坛成为加强交流、缩小分歧、凝聚知识的平台,避免成为斗争的场所。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因为地区安全问题并不像经济关系那样与市场机制有着内在联系,而往往是国家利益和力量之间的博弈和斗争。寻求相同的利益基础和建立合作机制涉及复杂的因素。因此,尽管东盟地区论坛一直坚持开展活动,但并没有按照最初的设想显著改善合作的机制和功能。从特点上看,东盟地区论坛是以中小国家为主的国际安全对话与合作机制。虽然东盟基本上控制了自己的发展方式和节奏,让大国参与而不是主导,对大国力量进行“软制衡”,但一些大国也能突然推出自己的议程,有时还会和个别东盟成员国联手,提出不是设定议题的议题。

事实上,维持东盟中心地位的最大挑战是其内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鉴于东盟自身的局限性,它不能完全控制其成员国的自我行动,也不能限制其言论自由。如何使东盟地区论坛进程成为预防性外交的有效舞台,是对东盟的考验。构建以东盟为中心的经济开放合作框架也是如此。虽然有些成员国参与并支持东盟的整体建设,但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受东盟整体议程的限制。

东盟的大国平衡战略也受到了美国“重返亚洲”战略的冲击。美国是超级大国,在亚太和东亚有很大的利益和影响力。原本一些东盟国家试图通过将美国拉入地区事务来制衡中国。但美国的“回归”战略使力量平衡向美国倾斜,一些东盟国家(如菲律宾、越南)趁机拉美国对抗中国,肢解了东盟的整体平衡战略。事实上,美国的过度干预和重塑主导地位的努力是对东盟整体团结和发展的威胁,使一些进程难以按照东盟的核心设计发展。在世界和地区力量格局发生巨大变化的新形势下,东盟如何找到自己的新定位,如何利用集体力量维护地区力量平衡,如何维护地区合作的大框架和利益平衡,如何使自己处于“四两拨千斤”的中心,是一个新的考验。在东亚和亚太地区,东盟如何保持和进一步加强其中心地位仍有许多未知数。但东盟肯定会努力,因为如果不努力,自身的发展会受到更大的挑战。

当然,值得思考的是,从东亚区域合作的角度来看,以“东盟为中心”也提出了东亚区域合作的目标和架构。从目标分析,如果东亚合作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单一的区域合作机制,那么可能只有两种选择:一是实现东盟的扩大化,即吸收其他国家将其扩大为一个以东亚为基础的大东盟。如果是这样,东盟就只有一个名字,内涵和结构都会发生变化。所以东盟可能不想让中国这样的大国加入。另一种选择是东盟解体,东南亚国家融入更大的区域合作组织。如果是,那就没办法以东盟为中心了。也许这正是东盟所担心并试图避免的。如果这两种选择都不现实,那么就有必要思考和设计一个包容性的东亚区域合作框架,既能维持东盟的存在,又能发展东亚区域合作的机制。

其实东盟以自我为中心的构建也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框架。以RCEP为例,其目标是建立一个拥有65,438+06个国家的大市场,并促进一个包容性的框架。东盟作为一个区域组织参与并发挥主导作用。虽然东盟在RCEP的设计和谈判中保持了中心地位,发挥了主导作用,但RCEP创造了一个开放的大市场,参与者是平等的,享有* * *,也就是说,东盟市场将被纳入一个更大的市场框架。东亚地区的金融合作基本如此,由13国家组成的东亚货币储备基金没有单独设立东盟机制。显然,东盟并不反对建立一个功能性的区域机制。也许东盟拒绝的是东亚的制度建设,可以淡化东盟的统一。这为我们构建未来东亚区域合作的目标和框架提供了一个视角。比如东亚* * *体,可以看作是一个松散的、包容性的区域合作目标和框架,在其中仍然可以允许东盟存在并保持其“中心地位”,发挥积极作用。这样,也许东盟会给它更大的支持。

第三,如何理解东盟* * *体

按照计划,东盟* * *将于2015年底建成。实际上,东盟* * *是一座由经济、安全和社会文化三大支柱支撑的“大厦”。这种设计是独特的,是区域合作体系建设的创新,也是东盟包容性原则的良好体现。

建立经济一体化不是建立超国家的区域管理机制,而是建立单一市场和单一生产基地,也就是说,在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市场开放程度,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区域生产网络的联系,降低产业链运行成本,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全面发展。东盟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单一的市场和生产基地,高度竞争的经济区,经济均衡发展的经济区,与全球经济接轨的经济区。而单一的市场和生产基础主要体现在商品、服务、投资、资本和技术工人的自由流动。东盟经济* * *认同的构建并没有遵循传统的关税同盟→ * * *与市场→经济* * *认同的路径,而是根据东盟的具体情况另辟蹊径。东盟经济实体是在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实际上是自由贸易区的升级版。2015是东盟建设一体化经济的期限。那时候必须完成一系列必要的指标,但不是最终的时限——这和欧洲的方式很不一样——之后还会继续深化。事实上,东盟内部存在着巨大的分歧,而东盟作为一个组织并不具备为不发达成员提供援助的资源,这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东盟缺乏一种强烈的“* * *享受认同”的意识。特别是自上而下的对* * *身份建设的认可和推动,使得人们对* * *身份的认识比较薄弱,很多国家的人们不知道经济* * *身份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欧盟在建立统一大市场时,不仅做了完备的立法准备,而且还下大力气进行社会宣传和公民教育,使民众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得到民众的最大支持。与欧盟相比,到目前为止,东盟在普及东盟宣传教育方面做得很少。

根据《东盟社会文化团结行动计划》,社会文化团结的目标主要包括:* *建设社会关怀,* * *应对贫困、平等和发展;提高人力资源的竞争力,推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以应对经济一体化的社会影响;促进可持续发展和良好的环境治理;增强社会凝聚力的基础;等一下。社会团结的基础是相互理解、睦邻友好和共同责任、保护人权和社会正义。文化认同的基础是尊重多样性的发展,加强相互交流、借鉴和学习。东盟社会文化认同的构建不是追求相同的社会政策和相同的文化价值观,而是要发扬互助合作、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的精神,建设一个和谐、相互支持、福祉的地区。东盟社会文化认同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其内容不仅涉及社会公平和文化认同,还涉及环境和生态保护,强调将东盟建设成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地区。

安全的目标是维护地区安全,但不是通过加强东盟的集体维护能力来实现,而是通过加强内部协调,降低冲突风险,消除或减少危害安全的因素来实现。东盟安全共同体坚持尊重国家主权、互不干涉内政和不使用武力的原则,致力于创造内部和平环境,如无核化、避免军备竞赛、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和平解决争端、培养和平意识和责任感。很明显,东盟安全体所创造的地区安全,不是通过集体安全力量,或者通过转让国家的安全管理权,提升集体管理权来解决的,而是通过集体达成* * *谅解,规范危害和平的行为。

东盟的安全涉及外部关系,因此如何与外部国家尤其是大国打交道就显得尤为重要。东盟采取对话、合作、均势战略,即与外部国家进行政治和安全对话,进行协商与合作,构建以东盟为中心的大国力量平衡机制,消除区域内外部势力对抗和战争的可能性。东盟制定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无核化条约》。东盟的所有对话与合作伙伴都需要签署这两个条约,并承诺遵守其原则。

从“结盟”到“团结”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这是因为,第一,东盟宪章这一由成员国签署的法律文件,是为建设东盟共同体而建立的。起草和通过《东盟宪章》花了三年时间。首先,成立一个知名人士小组,就宪章的框架和原则提出建议,然后由高级官员提出宪章草案,由峰会讨论通过,最后由所有成员国签署。鉴于宪章已经得到各国议会的批准,实施宪章应该是所有成员国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第二,东盟因此具有法人地位,成为代表其成员国的国际组织。这样,其他国家可以向东盟派驻大使,发展与东盟的关系,从而在东南亚“拥有稳定的地区秩序”。第三,构建支持东盟发展的管理体系,使其能够有一个“有凝聚力的制度框架来管理”,成为一个“更有效率的组织”。

东盟* * *的建设是按照“东盟方式”进行的。不像欧洲统一市场的建设,需要制定上百部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规范问题的每一个环节,一切依法办事。东盟* * *共同体建设有赖于成员国达成的建设目标的落实,各成员国都为实现这些目标做出了具体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