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坏事就关门(关门前十天搞活动吸引百万)
一夜之间,这家开了六年的健身俱乐部,锁上门“跑路”了。此前十天,健身俱乐部刚刚举办了“双十二”大型营销活动,吸引了一百多万元的资金。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奥比斯健身俱乐部的老板王元江也是成都市休闲健身服务行业协会的发起人之一,并担任协会常务副会长。协会成立时,首任会长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协会的目的)是给消费者一个投诉和监督的渠道,顾客不再需要担心健身房充值后‘跑路’。”
现在协会副会长如何先“跑路”?红星新闻记者最近为此进行了一项调查。
目前,奥比斯健身俱乐部已经关闭。
①关闭商店。
会员:刚充值4万元,健身俱乐部“老板跑了”
罗女士被自己的健身教练拉进了维权群。“他们说健身房跑路了。”我们进维权群的时候,已经有上百个自称是消费者的人在群里了。随着加入群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组建了维权群2和维权群。
这家名为欧比斯健身(宽窄巷子店)的俱乐部位于成都宽窄巷子附近,距离地铁2号线通惠门站C出口不到200米,由于交通便利,吸引了众多消费者。据不完全统计,健身俱乐部关门时会员有2000多人。
消费者黄先生还有几十节私课,加上年卡,损失成本近两万元。他记得很清楚,健身房关门时间是65438+去年2月26日。早上醒来,他看到了健身房“跑路”的新闻。
因为住的近,他去健身房的时候,楼下围了几十个消费者和健身教练,而二楼通往健身会所的门被一把大锁锁住,有零星的工作人员来回走动。他们在门口喊:“老板跑了……”
↑维权群聊记录
黄先生还不是损失最大的。据一位健身教练介绍,去年“双十二”活动期间,他们开了两个7万多元的大单。
在维权群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性消费者表示,由于“双十二”健身房的优惠力度很大,她一口气充值了4万元,加上没上完的课,账户里还剩下6万多元。
她说她已经在这里锻炼两三年了。“我没想到一个好的健身房。为什么一夜之间没有任何预兆就跑掉了?”
蔻驰:关门前两个月我被拖欠了工资。
“也不是没有预兆。”健身俱乐部一位姓张的健身教练也在维权群里。她正在维权,因为俱乐部欠了她两个月的工资* * * 3.5万。她告诉记者,早在关门前两个月,俱乐部就已经开始拖欠工资了。“基本工资5438+065438+10月份才发,65438年2月20日就该发工资了,但还是没发。”
据张姓教练介绍,去年2月22日,65438,员工找老板王元江谈判。“他说他没钱,以后也不发(工资)。这个店你想开就开,不想开就不开。”张说,他们也试过很多办法与王元江谈判,但他都不同意。"如果他不同意,我们将不得不停止工作。"所以去年2月25日,12,员工集体停工关店。
↑奥比斯健身俱乐部宽窄巷子店,经营6年。
张说,奥比斯健身宽窄巷子店已经开了六年,她在这里工作了四年。不过她说,其实健身俱乐部还可以继续开,因为在“双十一”和“双十二”,俱乐部做了一个很强的营销活动——买课送课,上一年的卡的价格可以买一年半。其中“双十一”卖了五十多万,“双十二”卖了一百多万。
“可是‘双十二’后不到10天,老板就说没钱发工资了,那钱去哪了?”蔻驰张说,活动开始前,王元江的儿子(经理)还和员工商量如何做好“双十二”的营销活动,但十多天后,他就关门走了。“明知道要关门,为什么还要卖那么多课?这不是明摆着的诈骗吗?”
员工表示,不仅没拿到工资,还被会员指责。他们希望老板王元江能负起责任。
据了解,目前会员账户中剩余金额有几百万。事发后,成员们以诈骗罪向当地黄瓦街派出所报案。健身俱乐部拖欠员工工资约60万元。员工们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他们仍然没有拿到工资。“他们申请强制执行,他就是没钱。”
会所关门后,有员工和消费者表示听到了一些传言,称“双十二”活动前,王元江提前和妻子离婚,卖掉了自己的车,把所有的房子和餐厅都过户到妻子名下,并申请破产。王元江的儿子在成都成华区新开了一家健身房。“爸爸的店跑了,儿子又去开店了。他们会用这种方式再次行骗吗?”一些消费者表达了这样的担忧。
②调查
奥比斯公司作为法人被下达了消费限制令。
红星新闻记者从“天眼查”处了解到,王元江是成都奥比斯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比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成立于2014,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目前公司处于存续状态。旗下有成都欧比斯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武侯、青羊、成华三家分公司,但在风险提示中,公司被提示为高风险,预警提醒3次,外围风险23次。
↑奥比斯公司被列为限高企业。
记者看到,2020年6月5438+10月65438+2月,因民间借贷纠纷,肖某某将欧比斯公司告上法庭,执行标的为29.1471万元。最后,由于未能支付欠款,法人王元江被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下达了限制消费令。2021年2月4日,成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关于欧比斯公司的案件,执行标的额为46万元,至今未支付,欧比斯公司青阳分公司(宽窄巷店)也因未按时履行法定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
连日来,红星新闻记者走访调查。
据知情人士透露,王元江前妻冯某的餐厅位于大庆路附近。3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店。一名男员工说,老板确实姓冯,但老板和丈夫王元江关系很好。员工们不知道离婚的事。“除了冯每天会来店里,他老公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帮忙。”据男员工介绍,这家近百平米的店铺也是冯的。
对此,冯告诉记者,该店是租来的,不是购买的。
王元江:公司停止运营,我们深感遗憾。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到,法人王元江也是成都市休闲健身服务行业协会的发起人之一、常务副会长。据媒体报道,2065438+2006年8月,在成都6家健身企业负责人的倡议下,协会成立。
谈及成立行业协会的原因,首任会长秦大川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成立第三方行业协会,可以督促行业自律。协会正常运行后,就有了投诉和监督的渠道,顾客再也不用担心充值后健身房‘跑路’了。”
3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王元江。电话中,关于警方的调查,他坦言,事发后,公安、检察、法律等相关部门均介入调查。“既然你现在还能打通我的电话,说明我没有任何经济问题。”目前公司歇业,他为这种事情深深地向会员和员工道歉。
王元江说,他个人从健身房到现在损失了700多万,“所以公司最后倒闭了,最大的受害者肯定是我。”他说2014开始投资健身房。奥比斯在人气最旺的时候,曾在成都开了5家健身房,但由于种种原因,另外4家分别在2019和2020年关闭或转让,只剩下宽窄巷子一家店。
=王元江
“去年经营困难,希望员工共渡难关。”
奥比斯健身俱乐部(宽窄巷子店)为什么现在关门了?他说,去年,由于疫情,健身房从6月5438日到4月关闭,但他照常支付员工的工资、社保和房租。6月5438+065438+10月,疫情再次出现苗头,对公司影响较大,造成经营困难。为了付房租,他去年九月卖掉了他的汽车。
去年年底,部分员工没有拿到工资。“65438年2月25日下班后,员工在大门上放了一把大锁,关上了。”王元江说,当时他也报了警。进门后发现办公室监控被破坏,文件被盗,无法继续经营。
他强调,“我没有主动关门。三天前在和员工沟通,希望员工能和公司共渡难关,但是有员工不愿意,就锁门逼我看能不能拿到钱。但我真的遇到了麻烦,所以我停止了业务。”
同时他表示,在关门之前,他也去找过成都所有大型连锁健身房的老板。“他们都说房租太高,接不起。”
为什么关门前做活动,吸收654.38+0多万元会费?王元江说,首先,公司从不做活动,一年只有一次在“双十二”。其次,公司确实缺乏资金,包括他从银行贷款,只是为了维持健身房运转;再次,做活动的员工也能挣钱。“每年从65438到2月,都是赚‘高薪’。”不过,王元江也承认,“其实这一百多万解决不了问题。如果能解决,那就对了。”
对于这654.38+0万元用在了哪里,王元江表示,公司前期经营有一些负债,所以还清了这部分钱,还了房租,还了部分员工工资。
在大楼下面,仍然有指示健身俱乐部的标志。
“离婚与公司无关,也没有申请破产。”
另外,关于离婚和财产转移的传闻,王元江表示,他确实在关店前三个月左右与妻子离婚,时间是2020年9月18日,他强调离婚的原因与私人财产无关,因为他向妻子的亲戚借钱投资健身房未能偿还,所以与妻子发生了不愉快的争吵,最后离婚。他说:“我是有限责任公司,也是实缴制。就算我有上亿资产,公司的债务也和我无关,没必要离婚。”
他说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得很清楚。他们在金牛区有一辆奔驰和一套100多平米的房子。“房子是她的,但是这个房子被抵押了,做了二次抵押。她名下还有1多万贷款。奔驰是全款买的,属于我。最后为了维持健身房的运营,车卖了52万,我投了50万。”
还有为什么离婚后他经常去前妻的店?他说,“我只是去店里吃点东西。我现在是一个人。她很难见到我。不让我吃是不可能的。如果他们赢不了,我会帮助他们。毕竟他们在一起生活了20多年。如果他们不能离婚,他们会把我当成敌人。”
对于健身房关门前公司曾申请破产的说法,王元江表示“从未申请”。对此,记者也从金牛区法院核实。
王元江说,据他所知,现在针对他的案件有40-50起,而对于会员的钱,他建议会员行使权利,走法律途径解决。“但我不能起诉,因为我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最坏的结果是我限制高度。”
他说,这件事之后,他也一夜之间昏了头。“我的前妻和儿子恨我,是我把他们带入了深渊。我也想过去自杀,但是朋友们都安慰我。自杀是因为怕罪而自杀。”他说,“我会承担所有我应该承担的责任,包括量刑。”
③警察
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方向明确就不备案。
王元江是否涉嫌诈骗?对此,红星新闻记者从青羊区黄瓦街派出所了解到,此案已移交青羊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调查。无论是否涉嫌经济犯罪,都会通知举报人。
3月11日,记者从青羊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负责此案的民警处获悉,案发后,公安机关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对案件进行了详细调查。公安机关对王元江2019以来的消费记录和健身房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首先,这个人并没有把店留在这里,而是开了很多年,而且和房东的租约都是在打烊后签的,一直在经营。”
警方表示,当时警方也对他最近两三个月向消费者收取1多万资金的行为表示怀疑。"他告诉警方这笔钱是用来还债的。"最后,警方还查到了654.38+0万余元的资金去向。“资金的方向非常明确。这笔钱集中收之前,有三个人借给他钱,用于(公司的)各种生产经营费用,包括房租、水电、员工工资等。,然后他用这些钱来偿还这三个人。”办案人员说,“如果这笔钱用于生产经营,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如果用于挥霍和犯罪行为,就是犯罪。而且,经济犯罪必须具有犯罪主观故意。”
黄瓦街派出所
“跑路”前期,王元江还采访了三家(其他品牌)健身房负责人,希望他们能继续经营,但由于种种原因,对方不愿意投资,警方也对这些负责人进行了核实。
警方表示,因此,警方结合上述情况和证据,判断他有主观故意,所以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至于王元江,他已经和妻子离婚,曾经夫妻名下的房子也归前妻所有。办案人员说:“法院会做出判决的。”他建议消费者起诉,通过民事诉讼追回损失。
④律师
会员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然后,健身俱乐部“跑路”前十天,又在“吸钱”几百万。有没有可能是故意集资潜逃?四川嬴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陈峰峰律师表示,根据这一事件的实际情况,如果奥比斯健身俱乐部近年来有按照合同约定向会员提供服务,且逃逸是由于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那么其会员出现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会员维权的最佳方式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泰坤律师创始合伙人朱杰平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健身房退还相关费用。经营者愿意调解的,也可以请相关调解组织调解。
但律师陈峰峰也表示,健身房“跑路”前十天,还在做活动,吸引上百万元。公安机关应介入调查,调查该公司是否有故意集资潜逃的目的。如果存在上述情形,可以定性为合同欺诈。这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行为。所以,公安机关在关店(跑路)之前,调查吸收资金的过程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理论,朱杰平表示,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是公司,而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元江,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元江已实际出资其所认购的股份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故不要求法人王元江以其名下财产清偿公司债务。在此背景下,债务能否清偿,要考虑公司是否还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果有价值高的财产,消费者胜诉后拿到执行款还是有可能的。
预付式消费不宜大量充值。
关店前是否涉嫌法人与妻子离婚?朱杰平律师表示,如果王元江在一家经营健身房的有限责任公司中认购的股权已经全部缴清,即使公司负债,他也不需要用自己的财产偿还,所以法定代表人是否离婚不构成财产转移。
王元江未缴纳注册资本或缴纳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但是否存在假借离婚转移财产的问题,要看债务是否为夫妻同债。这是前提,如果确实与* * *有债务,并且通过离婚将财产转移给女方,属于恶意转移财产。
最后,陈峰峰律师表示,目前理发店、健身房、早教班等通宵潜逃行为时有发生,职能部门应积极提前行动,加强监管。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说到预付式消费,不要大量充值。最好先查看商家是否在商务部门备案,了解商家、信用状况、存款合规等相关事宜。
红星新闻记者张玲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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