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需要准备什么?

法律分析:目前开办早教中心还是比较容易的。既不受教育部门监管,也不受工商部门管理。开办时只需在当地办理营业执照。但随着早教行业的不断规范,全国部分地区的教育局也开始介入,需要到教育局办理执照。

法律依据:《上海市民办早期教育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一条民办早期教育服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职业资格或者育婴师以上职业资格,从事学前教育工作3年以上。民办早教服务机构负责人能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具备早教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管理能力,能够维护教职工和幼儿的合法权益,办事公道,严于律己。

第二条早教教师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保育员或者幼儿园教师以上的职业资格。对2岁以下儿童进行早期教育的教师必须经过保育员的专业资格培训。儿童保健指导员应具备专业医生或护士的资格。

第三条早期教育指导教师应当具备从事早期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根据儿童发展的特点和差异进行有针对性的保育和教育;具备与家长和看护人沟通的能力,讨论符合孩子特点的育儿措施;努力学习,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儿童保健指导员应当具备指导家长保健和育儿的知识和技能,负责机构预防性消毒的技术指导,做好膳食营养、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和健康指导等保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