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疆奎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奎屯市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奎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招聘单位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

二、公开招聘的原则

根据《奎屯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奎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奎屯市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编号奎仁老舍法[2011]114),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资格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自公告之日起均可应聘。公告时间:7月9日2065 438+03-6月5438+09。

(一)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人民的国籍,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循规蹈矩。

2.申请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生物学、微生物学、卫生检验和临床检验专业,能够独立从事物理、化学、生化和微生物检验工作,熟悉大型检验仪器的操作流程,能够独立完成检验报告的撰写。

3.申请人年龄在3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注册和资格考试

(一)注册时间和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7月9日2013至19;

2.报名地点:奎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黄亮,电话:0992-3269766。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报考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须持申请书原件及复印件)。

同底1寸免冠近照5张,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奎屯市公开招聘非从业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注册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并按照公告中公布的要求进行报名。

2.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审核考生资格,确定合格人员。

动词 (verb的缩写)检查

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2: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笔试和面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如有变更,以当日通知为准。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专业科目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七、体检

体检合格者,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修养、日常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

八。就业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聘用期间或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岗前病史、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工作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奎屯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奎屯市公开招聘非聘用人员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办理招聘事项时,招聘单位的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的人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人员,应当回避。

(三)按照人事考试违规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体检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考核、体检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奎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2065年7月9日4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