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小学老师因做微信生意被处罚?

最终,王因违规从事“微信业务”经营活动被立案。近日,该案引起媒体关注。

网友观点

据了解,我国一些地方禁止教师从事微信经营活动。

比如2017,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发文,禁止教职工从事微信业务等营利性活动,并要求下属学校启动“自查自纠”,开通家长举报热线。

2017修订的《直销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不得招聘在职教师为直销员。

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违反规定招聘直销员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65438+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65438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吊销直销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直销企业直销经营许可证。

对未取得直销员证从事直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违法销售收入,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在教育部《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修订)第四条中规定,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者擅自从事影响自身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职带薪行为的;向学生及其家长索取或者收受财物,或者参加由学生及其家长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具、社会保险,或者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等。,都将被视为违反职业道德。视情节轻重,老师将受到处罚。

没有编制的老师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吗?

有专家认为,对于合同制教师来说,教学只是为了工作,按劳取酬,参与正常工作之外的经营活动,主管部门不应过多干预。

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教师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和参与营利性活动的。

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