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机构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法律解析:早教公司是幼儿教育服务中心等机构的简称。它是一个为婴儿的父母或家庭成员提供幼儿教育、培训、指导和帮助的服务机构。早教中心的主要服务对象是0-6岁孩子的家长和家庭成员。科学早教中心以“身体素质、智力、心理能力三维均衡发展”理论为基础,提炼出孩子的九大成长目标:安全感、意志力、目的感、注意力、记忆力、思维能力、平衡性、力量、速度。

办理营业执照,除法律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的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明等证明材料。对于像这样的机构,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实质性的规范性规定。建议你咨询当地工商部门,因为各地操作不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和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公司;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四)其他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注册自然人设立的公司;

(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