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
第一条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方案
手足口病(HFMD)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丙类传染病,主要发生在婴儿身上。大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主要表现为发热和手、足、口部出现皮疹或疱疹。少数患者可并发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呼吸道感染和心肌炎等。,有些重症患儿进展很快,容易死亡。为做好我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发生,保障儿童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干预措施,控制手足口病的传播,降低发病率,防止重大疫情发生。
二、工作原理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法管理,依靠科学,加强协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第三,组织和专家团队
(一)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吕丽君同志任组长,宗益农、陈南儒、周凤学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由八个工作组组成:
综合协调组组长:陈XX
成员:胡XX周XX
李XX(各乡镇卫生院院长)
疫情防控组组长:周XX
成员:袁XX杨XX曲XX
刘XX周XX
医疗组组长:冯XX
成员:蔡XX李XX总XX
卫生监督组组长:徐XX
成员:李XX刘XX
健康教育组组长:齐XX
成员:刘XX胡XX魏XX刘XX
流行病调查组组长:曲XX
成员:宋XX科XX周XX
信息统计科长:袁XX
成员:曲XX、周XX
县卫生局成立由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消毒、病虫害防治、灭鼠、健康教育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组(名单附后),负责提出手足口病防控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和修订防治规划和技术方案;指导重大疫情处置和危重病例救治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疗专家组
组长:冯XX县医院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成员:白xx县医院工会主席主管护士。
徐XX县医院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蔡XX县医院儿科主任主治医师
XX县医院急诊科主任主治医师
县卫生局成立了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专家组相关专业人员和县人民医院儿科、急诊科等相关医务人员组成的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县手足口病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救治工作。
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
县卫生局成立了由有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现场处理疫情机动队(名单附后),负责重大手足口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置工作。
县疾控中心电话:* * * * * * * * *
县人民医院已被确定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治疗医院。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为确保防控工作做好,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的工作机制,落实专门人员,积极开展防控工作。
四、防控措施
(一)严格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全县各医疗机构、县疾控中心履行职责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发现手足口病患者后,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在网上直接报告。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辖区疫情发生后,应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疫情分布和流行特征,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3)处理疫情。根据疫情信息,查明患者详细居住地址,重点关注患者家属、其邻居和密切接触者、村庄、单位和居民区。
认真落实消毒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案件发生地应及时组织爱国卫生运动,及时清除垃圾、粪便、污水并进行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用适当比例的含氯消毒剂对患者的物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进行消毒;使用拟除虫菊酯杀虫剂杀灭蚊子和苍蝇。严格保护饮用水源,特别是对农村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周边环境,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水污染。
1,对患者进行隔离治疗,严格管理传染源。按照处理肠道传染病的原则隔离传染源,加强医院消毒和污水处理,杜绝院内感染;对住院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人数,加强去污措施;对居家治疗的患者及其接触者,由乡镇防保人员具体指导周边地区实施隔离措施和消毒措施。
2.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要加强对托幼机构的管理,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尽快隔离治疗病人和疑似病人。认真执行《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和可能被污染的物品(衣服、被褥、餐具、玩具等)进行消毒。)的孩子。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学校、托幼机构等儿童聚集场所,保护易感儿童。
3、医疗机构应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XXXX版)》、《肠道病毒71 (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 * *知识(XXXX版)》和《肠道病毒71 (EV71)感染临床救治流程图(。要不断总结交流诊疗经验,提高临床治疗水平,避免死亡。同时,积极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科工作,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出疹病例专门诊室,加强医院产房和儿科病房消毒,防止新生儿和婴幼儿医院感染造成严重后果。
4.完善诊疗记录。包括村卫生室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项目齐全的门诊日志。医院的入院和出院登记一定要详细认真的填写,要有详细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和电话,便于调查和追查传染源。
5、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全民防病知识水平。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传单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预防知识,告诫家长在流行季节不要带孩子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其接触;纠正孩子不良的卫生习惯,经常给孩子的玩具、餐具、衣服、物品消毒,家长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服、晒被子”。
6.加强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各单位要尽快组织手足口病防控技术培训,进一步充实和提高防控队伍的技术力量。一是开展防控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流量调整、采样、检测、监测、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医务人员对手足口病诊疗、隔离、消毒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基层乡镇医生、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诊疗技术,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加强卫生监督检查。卫生监督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学校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辖区内小学、幼儿园落实晨午检制度,指导做好旷课登记、报告、消毒和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对于因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手足口病等传染病传播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处理。
动词 (verb的缩写)保护
(1)财务担保。积极争取资金支持,保证疾病防治所需资金。
(2)人员安全。充实各类技术人员到疾病防治一线,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
(3)物质保障。做好诊疗药品、消毒杀虫药品和各种仪器、用品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第二条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科学、规范、有效落实,切实保障儿童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手足口病聚集暴发疫情处理规范》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府办[21]号)要求,结合我省疫情和防控现状,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1)总体目标: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发生和流行,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确保儿童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2)工作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广泛宣传、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重症患者的治疗;坚持属地管理,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散居儿童为重点,以幼儿园和小学为重点,实施“84”标准化消毒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防控措施
(1)病例的发现和报告
1.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XXXX版)》(卫发电〔XXXX〕38号)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病例,提高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能力。各级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按照《中小学传染病防治管理规范》(GB28932-XXXX)和《幼儿园机构卫生保健规范》的要求,开展主动搜索病例,早发现病例。
2.按照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1)重症病例报告:各级医疗机构对符合临床诊断标准的重症病例应按照以下诊断程序通过网络直报:①县级医疗机构必须由我院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②市级医疗机构须由我院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中两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确诊;(3)省级医疗机构须由我院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中副主任医师以上诊断;④疑难重症病例可在我院专家组基础上由省或市专家组专家会诊。
(2)死亡病例报告:在市级以上手足口病防控专家组指导下,由接受医疗救治的医疗机构通过网络直报,报告经实验室确认具备病毒核酸检测(PCR)实验室诊断依据的病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采样的死亡病例,经专家组鉴定后作为临床诊断病例报告。
(3)聚集性疫情报告:1周内,同一幼儿园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手足口病病例5例及以上;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居委会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医疗机构、幼儿园、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疫情报告:一周内,同一幼儿园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手足口病病例10例;或同一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医疗机构、幼儿园、小学等单位应当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手足口病疫情。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ⅳ级以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疫情实际情况,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类内涵解释(试行)》的基础上,判断疫情等级。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时在网上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2)疫情监测与分析
各级疾控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开展本辖区手足口病疫情日常监测,深入分析本辖区手足口病疫情“三室”分布和流行特征,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做出相应处理。各县(市、区)疾控中心规范手足口病病原体检测,科学掌握辖区内病原体分布特征和动态变化,及时提出针对性防控措施,指导辖区内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在手足口病高发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疫情研判,提高预测预警能力。
(3)疫情处置
各地发生聚集性疫情或暴发疫情时,要按照《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规范(XXXX版)》(卫办〔XXXX〕80号)的有关规定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发生多发性聚集性疫情或者暴发疫情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疫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估,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时,应当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机制。
1.重症和死亡病例的处置
各级医疗机构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治疗、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死亡病例发生后,要及时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死亡原因,并将手足口病死亡病例报告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和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负责标本采集;已开展手足口病实验室检测的医疗机构将备份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标本,由当地市级疾控机构复核。
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疾控机构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症状、医疗、用药和流行病学等。)和对辖区内报告的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进行实验室检测,同时反馈报送单位和医疗机构并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控制机构报告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病例地址所在的疾控中心负责补充调查重症和死亡病例的诊疗和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预防防护机构开展病例搜索、疫情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以及疫点的消毒和教育。
2.聚集性疫情处置要求
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县级疾控机构应当立即组织现场调查和处置;指导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病例搜索、疫点消毒、样本采集、宣传教育等工作。;同时,跟踪疫情进展,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报告相关信息。医疗机构负责病例报告、治疗和管理,以及医院感染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学校或者幼儿园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相关信息,指导学校或者幼儿园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必要时建议采取停课措施。
3.处理疫情的要求
发生疫情时,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及时向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县级疾控机构应立即对首发病例或指示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在首发病例发病前一周至调查之日开展病例搜索,填写《手足口病暴发疫情主要信息登记表》,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每次暴发疫情至少采集5份病例标本进行病原学检测。医疗机构根据病情要求孩子在家治疗或住院治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负责辖区内居家治疗的手足口病患儿的随访工作,并责成居家治疗患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密切关注其病情变化。当有早期识别重症病例的指征时(见附件2),应立即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治疗重症病例,并尽可能避免与其他儿童接触。住院儿童应在指定区域接受治疗,以防止与其他儿童交叉感染。
学校、托幼机构发生疫情的,疾病控制机构应当对疫情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停课或者停园建议,并出具防控措施书面建议,指导托幼机构做好儿童家长或者监护人的健康教育和居家儿童的健康观察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或者幼儿园进行终末消毒。
(4)病例的处理和管理
各地要加强病例救治和管理,实施“村级随访、乡镇管理、县级诊疗、市级救助、省级监管”的医疗救治策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和救治能力,建立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和定点医院数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XXXX版)》和《肠道病毒71 (EV71)感染重症手足口病病例临床诊疗专家》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的医疗救治工作。
1.村级随访: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5岁以下儿童进行摸底清查,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协助开展发热或出疹儿童调查;负责居家隔离治疗病例的随访。如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异常症状,建议患儿家长转诊至指定医疗机构治疗。同时,要做好重症患者出院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2.乡镇管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疫情网上信息,负责对辖区内居家治疗儿童的病情和治疗措施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各项治疗、隔离和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3.县级诊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发热门诊或手足口病专科门诊,进行预检分诊,及时发现手足口病病例并转入独立的手足口病隔离治疗病房。负责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治疗和管理;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做好重症病例的早发现、早诊断和积极治疗。在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重症病例应及时转诊到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见附件3);不适宜转诊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组织省、市专家就地进行积极救治。
4.市级治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立发热门诊或手足口病专科门诊进行预检分诊,并及时将确诊病例转入手足口病隔离治疗病房。负责重症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建立手足口病重症病例会诊和讨论制度,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负责手足口病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按照重症病例救治的相关原则(见附件4),加强病例救治工作,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5.省级督导:省级专家组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
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设立发热门诊或手足口病专科门诊。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和病房的消毒和人员防护工作,避免医院内交叉感染,确保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安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和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和婴幼儿医院感染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