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根据其自身特点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哪些类别?

电子合同根据其自身特点进行分类,可分为:

1.从订立电子合同的具体方式来看,可以分为以电子数据交换方式订立的合同和以电子邮件方式订立的合同。

2.从电子合同标的物的属性来看,可以分为网络服务合同、软件授权合同和需要物流配送的合同。

3.从电子合同当事人的性质来看,可以分为电子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和当事人自己订立的合同。

扩展数据:

特性

1.虚拟而广泛的交易主体

电子合同订立全过程采用电子形式,符合易保存的特点。电子合同的谈判、签署和履行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进行的。这种承包方式大大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2.技术化和标准化

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不同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电子合同的整个交易过程需要受到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一系列国际国内技术标准的规范。这些具体标准是电子合同存在的基础。没有相关的技术和标准,电子合同就无法实现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