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子打赢欠款官司,反对被告诈骗,焦作警方穿便衣跨省抓捕,焦作警方会面临什么处罚?

李先生介绍,两兄弟在江苏无锡成立公司经营电动车,与河南焦作的王某有业务往来。“我哥哥在我们公司工作,之前和他有业务往来。他是河南焦作卖电动车的经销商。他今年54岁。2013年,他业务资金不够,向我们借钱。我哥向他借了30万,一直没还。”

李先生的弟弟证实,“根据借款协议,交给公司30万承兑汇票,帮助王垫付。公司收到钱后,给王交付了一辆价值30万的电动车。借款到期后,王某一直不还钱,后将王某起诉至无锡市锡山区法院。”

李先生提供的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苏02民终第185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从无锡市锡山区法院一审到无锡中院再审,王败诉。一审法院支持原告要求王某偿还借款本金并承担相应利息,于法有据,驳回了王某的上诉。一审判决并无不当,依法应予维持。

2065438+2007年6月,无锡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130元,鉴定费101000元,共计18230元,由上诉人王负担。

“我哥在无锡起诉他。一审、二审、再审他都输了。我们向法院申请执行。2018,他通过当地关系起诉我哥诈骗,导致案件无法执行。”

焦作警方四次来无锡,开奔驰车库抓人砸茅台。李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两兄弟没想到王不还钱,他还会还手。“法院已经审理清楚了,最后他败诉了。他到焦作市公安局胶南分局立案,状告我们‘骗’他的钱。

2065438+2008年5月4日,河南焦作的警察在小区的车库里站岗。李先生介绍,从2018年5月到2021年5月,焦作警方先后4次来无锡传唤弟弟。“焦作警方派人悄悄通过我们当地公安部门尽量不抓人。他们都穿便衣,不开警车,开民用车。他们第一次去我哥家,是想强行把我哥带走;第二次是去公司……”

作为当事人,李先生的弟弟对警察上门深有体会。“第一次是2018年5月4日。他们异地抓人,一大早就待在小区地下车库。当时他们没有出示警官证,也没有表明身份。一个司机直接从后面抱住我,我老婆报警求助。物业保安围了过来,我激烈反抗。他们没能逮捕。”

李先生的弟弟记得,他被抓的时候,警察还打碎了一瓶茅台酒,没有赔偿。“他们开的是郑州牌照的奔驰SUV。我们报警后,无锡当地的警察出去和警察交涉,把我带到我们当地的派出所协助调查。我提供了案件材料和判决书。焦作警方表示,回去后会把材料扔到王的脸上。追究他报假案的法律责任。”

2021 1 14,焦作警方第四次来无锡办案。“他们没有新的证据,但是我被传唤了11小时,直到晚上11点以后才被允许出来。我的家人一直在外面等着,很害怕。期间焦作警方还跟我家人说,他们是来这里带人走的。”

李先生说:“幸亏我们制止了,最后把它带到了我们当地派出所。警方调查后发现,他们不具备被刑事拘留带走的条件,否则就带走。”

为什么民事纠纷会涉及刑事案件?向检察院发律师函,督促警方撤案。“他做了假报告。一看就是公安局法制部门不能立案。因为有民事判决,正常的民事纠纷怎么会涉及刑事案件?我们今年没有办法,只能给焦作市检察院发律师函。”

李先生证实,“今年4月,焦作市检察院给他弟弟打电话,说会督促胶南警方撤诉。我们一直打电话给胶南分局督察科,7月29日撤销了案件,证明这是一起假案。”

李先生提供了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7月29日的撤销案件决定书。“他们三番五次来无锡审问人,派人来抓。我们发举报信,明显是在制造冤假错案。我们要求对负责处理此案的人进行调查。”李先生说,9月15日,他们向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中央第九督导组发了举报信。“是用EMS寄到河南郑州的专用邮箱,目前还没有回复。”

要求登报道歉:“不撤诉他们能认错吗?”李先生的弟弟要求河南焦作警方在无锡发布道歉,前来道歉,恢复名誉。李先生向华商报记者证实,截至9月25日,焦作警方并未道歉。“很明显,没有立案欺诈的条件。焦作警方第一次回去报案。我们有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继续调查,不及时撤诉。7月29日撤诉,未撤诉。他们能承认错误吗?”

焦作办案民警回应:“2018年底,已不在刑事侦查侦查中。”9月25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了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区分局。一名警察说,该局曾调查此案,但现在已被撤回。“采访需要找我们局宣传部,不方便接受采访,采访需要备案。”

华商报记者致电一名负责处理此案的警官。“我现在在解放区分局,胶南分局和解放区分局合并了。”

提及2065438+2008年5月无锡的办案民警说:“当时他不在他(李先生的哥哥)家里,是在小区的车库里找到他的。”至于民事判决书,后来反馈给了分局。但是,警察回答:“这个我不知道。我是2018年底转的。我不在刑侦,而是调到经侦。”

当年办案的警察问是不是媒体记者采访。"我们不能向媒体透露这个案子。"然后挂了电话。华商报记者随即联系了当年另一名办案民警。他刚刚承认他处理过这个案子。“如果了解案情,需要联系我们分局政治部。”

华商报记者看到,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的《撤销案件决定书》显示,“我局办理的焦作市胶南王某诈骗案。因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3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