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三孩家庭每月补贴多少?
一、湖北荆门三孩补贴最新政策
荆门市出台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生育三个子女的家庭,每月给予500元育儿津贴,直至子女年满三周岁。补贴条件如下:
1.一是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是荆门市户籍;
2.二是在市内医疗机构生育三个孩子的家庭。
此外,夫妻至少一方为荆门户籍,在荆门高新区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购买首套或改善型普通住房的二孩、三孩家庭给予住房补贴,其中二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三孩家庭给予一次性补贴4万元。
2.湖北荆门的生育政策还有哪些优化?
一是对夫妻至少一方为荆门户籍,女方年龄在35周岁以上,从未生育过,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家庭,按照每户累计金额不超过654.38+0万元的标准给予生育补助金。
二是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在荆门购买首套或改善型住房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5438+规定限额的0.2倍。
第三,湖北荆门降低生育、育儿、教育成本。
1,降低生育医疗费用。规范产前筛查,明确孕期必检项目清单和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发布,探索产前检查按人头付费。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监管,规范不孕症诊治。为在我市登记并在我市医疗机构备案检查的孕妇免费提供无创产前基因检测。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女方年龄在35周岁以上,从未生育过,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家庭,按照每户累计金额不超过654.38+0万元的标准给予生育补助金补助,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其中荆门高新区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分别由市、区财政承担。(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2.优化生育保险政策。做好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和生育津贴保障工作,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促进生育待遇不试行。实施住院分娩按病种付费,探索将生育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管理,同步推进生育医疗费用DIP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完善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政策。适时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3.促进儿童保育,提高质量,降低费用。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办发〔2020〕8号)要求,落实托育服务用地规划、人才扶持、财政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统筹规划建设社区托幼服务设施,对于8000人以上的社区,按照不低于4个托幼机构/千人的标准,在新建综合性社区建设。托幼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实行居民价格。对普惠性托育机构,根据招聘情况,每年给予每个托育机构600元补贴。对省市选择的示范试点机构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行补助,资金来源按原渠道收取。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发放育儿补贴、育儿服务券等方式减轻家庭育儿负担。(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4.减轻家庭教育负担。全面落实幼儿园公用经费财政补助政策。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课后服务,强化课后服务保障。多部门合作,全面开展寒暑假托管服务。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全面提升作业管理水平、课堂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作业负担。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降低家庭教育支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符合生育政策的义务教育阶段多子女家庭,可以申请子女在同一学校(校区)同时就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
5.加强财税政策支持。积极落实国家将3岁以下婴幼儿保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对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给予税费优惠等政策。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托、入园、入学费用。对夫妻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在我市医疗机构生育三个子女的家庭,每月发放500元育儿津贴,直至子女满三周岁,所需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其中荆门高新区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50%。(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6.加强住房政策支持。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在租住公租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选房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夫妻至少一方为我市户籍,在荆门高新区东宝区、掇刀区、漳河新区购买首套或改善型普通住房。二孩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三孩家庭一次性补助4万元。所需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市、区财政根据已购住房面积分别承担50%。各县(市)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住房补贴政策。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或改善型住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达65438+规定限额的0.2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
一般来说,荆门对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每个月补贴500元,一次性购房补贴4万元。现在政策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