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儋州、琼海、文昌、东方、五指山调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安排?
儋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寒假前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儋州市2022年秋季学期寒假前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应对疫情影响,切实保障师生健康安全,根据当前儋州市疫情防控形势,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实际,经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安排
1.全市幼儿园从65438+2022年2月22日开始放寒假。全市各中小学从2023年6月65438+10月14开始放寒假,学生2月12报到,2月13开学。
2.市内初三、初三学生在假期前主要以线下课程开展教学活动,学生也可自愿申请在家学习。对于在家学习的学生,学校会通过网络手段做好学习辅导。
3.原则上中小学其他年级(初三、初三除外)从2022年65438+2月23日起切换到网上教学。相关年级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考试,下学期安排。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其他工作安排
1.期末协调所有工作安排。各学校、园区要有序安排好各学科教学进度、学生质量报告手册评语撰写、学生表彰会、学期总结、寒假安排等工作,确保本学期工作安全、稳定、有序开展。
2.加强网上教学指导。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网上教学的指导,整体推进学科资源,提高网上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学校应当制定网络教学计划,合理控制网络学习时长,充分考虑所选网络平台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3.坚持精准施策。各学校可根据本校疫情情况和教学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实施方案。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审批。
4.做好留校学生的健康管理工作。对于实行线下教学的高三年级师生,学校在周一、三、五进行全日制核酸检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对师生实行校园闭环管理。对于不具备条件的,要引导学生、家长和老师严格保护自己,尽力维护家庭、学校或单位的“两点一线”活动。
5.家校沟通紧密。各学校、各园要及时将学校教学调整情况告知家长,并做好政策解释和引导。要引导开展网络教学的学生和家长提前熟悉网络教学方式。要引导家长履行家庭监护职责,保障学生在家期间的安全,形成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
6.接受返校学生。在正式放假前,家庭护理确有困难、核酸检测呈阴性的学生和儿童,可在家庭住宿期间申请上学或入园。有学生(幼儿)到校(园)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7.加强监督检查。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寒假前教育教学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教学工作的良好秩序。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是指中等学校。
儋州市教育局
65438+2022年2月21
琼海
琼海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调整
中小学期末教育教学通知
各中小学和市属职业院校: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琼海市中小学期末教育教学工作优化调整如下:
1.全市所有小学、市属职业院校自65438+2022年2月、21起调整为网络教学。高一、高二、高一、高二各年级自2022年2月22日起调整为网络教学65438。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校一案”、“一级一案”,保证网上教学的正常开展。相关年级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考试,下学期安排,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2.正常的线下教学在初三和初三进行。对于因发烧、咳嗽等原因不能来学校的学生,各学校要做有针对性的作业辅导。
3.寒假从6月65438+10月65438+2023年4月开始,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当前教学进度。
琼海市教育局
65438+2022年2月20日
文昌
文昌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调整
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
教学工作安排通知
1.全市幼儿园、市属特殊教育学校自2022年2月23日起放寒假。
2.全市小学一至六年级、初中一至二年级、高中一至二年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2月23日至2023年6月3日全部调整为网上教学,2023年6月30日起开始放寒假。期末考试和质量监控调整到下学期开学,由市教育研究培训中心统一安排。
3.高三、高三年级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参与的原则,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学工作。原则上以线下教学为主。高中和初中期末考试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考试自行提出。寒假从6月5438+10月65438+2023年4月开始。开展线下教学的高三年级师生每周一、三、五进行核酸检测。
东方
65438+2月21,教务老师从东方市教育局获悉,为确保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东方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学进行调整优化,具体如下:
1.全市幼儿园(含托幼机构、托儿所)从2月22日起放寒假,65438。
2.中小学(含职业技术学校)除三年级和初三年级外,自65438年2月24日起采取“线下+线上”的教学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的意见。家长和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在学校或在家在线学习。中小学制定“一校一案”,职业技术学校制定“一级一案”,确定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根据教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教学课程,保证各科总课时。本学期期末考试方式由各校自行决定,教育局不再统一组织。寒假从6月5438+10月65438+2023年4月开始。
3.线下教学一般在初三、初三进行。有疫情的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下+线上”的教学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寒假从6月65438+10月65438+2023年4月开始。
4.开展线下教学工作的学校要落实最新疫情防控措施,继续加强师生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每周一、三、五组织师生在校内进行核酸检测。
5.开展网络教学的学校要科学规划教学内容和进度,原则上不教授新课程。所选平台应充分考虑平台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满足师生在家方便、实时交互的需求。
五指山
五指山市教育局关于优化调整五指山市中小学布局的意见
(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通知
五指山市省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和市属特殊学校:
结合当前疫情形势,为确保师生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根据省教育厅的指导意见,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学安排和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全市幼儿园(含托幼机构、托儿所)从65438+2月22日开始放寒假。
(2)自2022年2月22日起,全市所有中小学(不含初三、初三)调整为网络教学。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校一案”、“一级一案”,保证网上教学的正常开展。相关年级本学期不再组织期末考试,下学期安排,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3)正常的线下教学在初三、初三进行。对于因发烧、咳嗽等原因不能来学校的学生,学校要做有针对性的作业辅导。
(4)寒假从6月65438+10月65438+2023年4月开始,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当前教学进度。
(五)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参照执行,高等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方案。
五指山市教育局
65438+2022年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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