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4名。

* * *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4名教师。

根据《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名。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公开招聘教师4名,具体专业为:哲学、党建、经济管理、行政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人民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校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3)党员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后出生);硕士学历,30岁以下(1980年7月以后出生)。

(五)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适应党校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本专业亲属应当回避的职位。定向和委托培养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和委托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2010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进入考试的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2007年至2009年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查出有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