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国土局

周口市位于河南省东南部,黄淮平原腹地,东临安徽阜阳,西接漯河、许昌,南接驻马店,北接开封、商丘。现辖淮阳、陆毅、扶沟、沈丘、太康、郸城、西华、商水等八县,项城市、川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面积11961平方公里,其中耕地860724.56公顷,总人口1096544。周口市有着6400多年灿烂的文明史,享有“华夏先锋、九州圣迹”的美誉。它是黄羲的故都和老子的故乡,是中国农业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也是中国龙文化、祖先文化和道教文化的重要发祥地。

党委书记、局长张颖

杨安生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窦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宏毅党组成员、副主任

胡大伟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组长。

孙党组成员、副局长

助理研究员王

侯琦协助研究员。

程福才助理研究员

张A简介:出生于8月,1961,河南省周口市人,汉族,党员。1981年11个月~1986 65438+2个月,就职于周口广播局;1986 65438+2月~ 65438+8月0988,周口团委书记员;1988年8月至1990年4月任周口团委学校部副主任;1990年4月至1993年6月任周口团委学校部部长;1993 65438+10月~1996年5月,任周口市团委副书记;1996年5月至2006年4月5438+0任周口莲花味精厂副科级干部;2006年4月5438+0至2004年3月任周口市委办公室副主任;2004年3月起任周口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15个部门,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监管部、规划部、行政审批服务部、财务部、耕地保护部、土地审批管理部、地籍管理部(测绘管理部)、土地利用管理部、矿产与地质管理部、信访工作部、人事部、离退休干部部、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等。下设7个二级机构,分别是川汇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市房地产估价所、市土地勘测规划设计所、市房地产中心(周口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土地整理中心、市土地执法监察队。整体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252人。

土地资源截至2010 12 31,周口市土地总面积为1196104.32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972616.2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97119.78公顷,未利用地面积26368.32公顷,分别占81.32%、16.48%和2。农用地中,耕地面积860724.56公顷,园地面积5328.97公顷,林地面积44660.22公顷,交通用地(乡村道路)面积25935.0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沟渠)面积3465.47公顷,其他用地(设施农用地、田埂)面积158。建设用地中,城中村和工矿用地面积为185065.44公顷,交通用地(农村公路除外)面积为10293.71公顷,水域和水利设施(水库水面和水工建设用地)面积为1760.63公顷。未利用地中,水域和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坑渠除外)面积26214.73公顷,草地(其他草地)面积115.75438+0公顷,其他用地(设施农用地、田埂除外)面积37.88公顷。

周口属于平原地区,耕地坡度小于2度,平坦面积860724.56公顷。周口市可调整地总面积8082.49公顷,其中果园154.02公顷,其他园地10.46公顷,林地5784.73公顷,其他林地2131.49公顷,坑水面1.79公顷。

耕地保护2010,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周口市签订的责任目标是耕地指标不低于85.3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低于72.02公顷。周口市严格执行耕地先占后补、占补结合的制度,坚决杜绝只占不补、占优补劣的现象。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申报的补充耕地项目,周口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技术人员逐户实地踏勘、认真筛选,并对相关资料和图件进行严格把关和审核。按规定程序,全市已批准耕地占补平衡项目12个,可新增耕地727338438+04公顷;上报建设占用耕地35批,占耕地518.354公顷,均实现了先占后补、占补平衡。截止2010年底,全市耕地达到1292万亩。

土地综合整治周口市上报33个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截至2010,第一批5个项目已获周口市政府批准,并报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已开工建设或正在筹备中。五项已在市一级得到审查,正在进行最后修订。通过整治开发,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

土地2010年出让,171宗,总面积561.45公顷,合同总价161亿元;收回闲置土地1宗(周口心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块),面积9.65公顷;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67.93公顷;全市标准化厂房总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

建设用地管理2010,洛福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董娇变电站、沙北污水处理厂、东新区2路、3路、4路、15路等20余个重点项目用地审批相继完成。市* * *报批50批2块单独用地,总面积961.55公顷,批准征用面积743.25。预审土地15块,面积79.19公顷;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对整治中发现的未按合同约定开工、竣工的房地产项目,以及将保障性住房用地改为商业服务用地的项目,依法进行处理;开展年度城镇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工作。全年城镇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90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用地占73%;全市普通商品住房供地151.9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38.3公顷。

为有效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周口市政府建立了相关部门三级组织领导保障体系,首先确定川汇区为试点单位,制定创建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同时,鼓励投资项目落户产业集聚区,鼓励建设和使用三层以上多层标准厂房,支持外资企业投资建设多层标准厂房;鼓励产业集群转变发展方式,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县级集聚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得低于省级开发区相应标准,严禁为不符合产业集聚区规划、“两高一资”(高能耗、高污染、高资源)、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的工业项目提供用地。

粘土砖窑改造2010年,拆除复活粘土砖窑厂(含悬簧窑)49座,销毁砖168万块;没收和销毁35台制砖设备;回收的窑厂占地26100多亩。截至2065,438+00年底,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企业65,438+070家,年产70亿标砖,年节约耕地2000多亩。

地籍管理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统一试点更新、年度变更调查等任务;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7%,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达到85.53%。

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全国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召开后,周口市国土资源系统按照“五步查找法”(自查、大家建议、群众评议、组织领导审核),大力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2335人参与廉政风险点排查,排查出廉政风险点7234个。其中,A级廉政风险点422个,B级廉政风险点754个,C级廉政风险点6058个。制定预防措施8109。经自查,未发现土地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突出问题,但也存在补充耕地投资标准低、补充耕地所需资金拨付慢、补充耕地储备开发慢、补充土地不足等现象,影响了建设用地正常审批。主要原因是县(市、区)普遍财政困难,耕地保护实际投入不足,特别是耕地开垦费拨付缓慢,导致耕地占补平衡工程未能及时实施,未能形成充足及时的补充耕地储备。个别县(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建设项目用地的正常审批。各县(市、区)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

实行窗口办公周口市国土资源局经市编办批准,正式成立行政审批科,全面实行窗口办公。实行窗口受理、首问负责、封闭运行、收办分离、限时办结、行政服务的一站式审批服务模式,按时办结率达到95%以上。2010年5月,该窗口被河南省纪委命名为“河南省优质服务窗口”,被河南团市委命名为“河南省青年文明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2010年,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正式获得省政府批复,192个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得市政府批复。

基础测绘周口D级GPS三维大地控制网项目顺利通过河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验收。

科研项目“周口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技术研究”获省科技奖二等奖;“河南省三次整治中农村土地流转与耕地保护研究”、“周口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应用研究”由省厅专家进行论证。

信息化建设完成了国土资源业务网络系统建设工程,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网络互联。

农村“人民满意的国土资源所”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沈丘县、项城市被表彰为河南省基层国土资源所先进县(市),淮阳县芦台镇等109国土资源所分别被省厅表彰为优秀国土资源所、先进国土资源所、标准国土资源所。对1100多名基层干部职工进行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轮训。

执法监督2009年,周口市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际监测土地444宗。其中,违法用地数量占新增建设用地总数的26.57%,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1.41%。通过整改,违法占用耕地占全市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由11.41%下降到9.80%。若扣除罗浮铁路项目违法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为4.2%。加大巡查力度,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行动,曝光严重违法占地案件10起,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土地违法案件和耕地面积分别下降27%和45%。

涉地信访全面执行周口市综合地价标准,出台新的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在现有征地补偿标准基础上普遍提高20%以上。组织相关县(市、区)拆迁安置部门学习洛阳、济源等地土地储备安置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土地储备安置办法,启动张寨、康店两个占地260亩的安置小区建设。加强征地实施过程监管,确保征地补偿及时足额到位,避免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完善信访考核制度,强化初信初访责任制。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到人、分类指导、因案施策,把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结合起来,有效化解涉土矛盾纠纷。2010,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含县、市、区局)共接待174群众来访395人次,接待来信71人次,电话93人次,其中周口市国土资源局直接接待61群众来访45人次,同比下降近10人次。因违法用地、破坏耕地等问题到北京上访24件,到省上访12件,同比下降21%。结案率99%,群众满意率86%。

(李北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