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我们镇准备举办以“弘扬婚育新风,倡导生育文明”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哪位好心人帮我6分钟左右?
五年来,依托浙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我们审时度势,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方面推出了许多新举措,丰富和提升了婚育活动的内涵和水平。
在工作目标追求上,从改变人们传统的生育观念,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直至推进生育文明;根据浙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不失时机地提出建设“生育文化园”的命题,极大地激发了全省生育文化环境建设的热情;针对日益突出的青少年性健康教育问题,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全面开展青少年性健康教育;依托“文化大省”建设,全省各地广泛开展了创建生殖文化特色单位活动。
杭州制定了生育文化星级单位评定标准,宁波实施了“生育文化新城建设计划”,绍兴举办了生育文化节,开展了生育文化特色村镇创建活动;利用浙江民营经济相对发达的优势,宣传教育经费在保证财政投入的前提下,由政府一元投入转变为社会多元投入,打破了传统的“自己做宣传工作,用钱和物找财政”的做法。
全省40多万可生育二胎的父母放弃了生育指标,出生人口性别比从“四普”118、“乌普”114下降到目前的165438。全省总和生育率已连续23年低于更替水平。“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入开展,促进了低生育水平的长治久安,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张维庆等领导同志的工作报告和讲话,明确了2006-2010年全国婚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坚定了做好今后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会上介绍了先进地区的经验,深深地教育和鼓舞了我们,为我们树立了好榜样。为全面贯彻这次会议精神,继续在我省开展促进新婚育活动,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弘扬观念文明之风,推广生育文明理念。
弘扬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是婚育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是新型生育文化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体现。
为此,我们将在未来五年重点推广以下婚育新理念:
首先是人口科学发展观。在坚持传统人口理论和国情政策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以各级党校为阵地,宣传人口安全、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的理论知识,使各级党政领导和人口计生系统全体干部树立人口科学发展观的理念。
第二是性别平等的观念。针对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实际,在全省关爱女孩综合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性别平等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妇女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
第三是负责任生育的概念。在开展公民依法生育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既要引导人们依法生育,又要树立生育是对民族、对家庭、对子女负责的思想。
四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在2006-2010活动中,积极开展独生子女生理、心理、伦理“三原则”教育,关注独生子女成长发展,体现优先投资于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
五是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在宣传科学避孕节育知识同时,加大生殖健康、艾滋病预防、出生缺陷干预等知识的宣传力度,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弘扬服务文明之风,推进生育服务文明。
努力改革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形式和方法,推进生育服务文明化。
第一,进行需求导向的宣传。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建立群众需求收集点,努力收集、发掘和引导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需求,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摒弃以服务为名的监督服务模式。
第二,进行家庭宣传。坚持“走千村、进千家、零距离”的宣传模式,继续在“进”字上下功夫。总结推广我省部分地区采用的“民主谈心、村务简报”等互动式宣传教育方式,让群众成为宣传教育的主人。
第三,进行个性化宣传。要坚持“十五”期间利用互联网开展宣传教育的做法,依托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的信息网络,在有条件的省、市、县乃至街道、社区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网站,开辟“网上论坛”,建立对话渠道,充分展示网上宣传进家庭、个性化的优势和特点。
第四,进行质量宣传。树立宣传教育“出精品”意识,鼓励各地自创图片、视听、文艺、实物等宣传资料,同时发挥省宣传教育中心的主导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多样、实用美观的宣传产品。
第五,开展参与式宣传。一方面积极扩充“十五”期间各地出现的“生殖健康讲师团”、“关爱女孩志愿者队”等志愿者队伍,加强宣传教育力量。另一方面,利用会员多、网络健全、贴近基层、人才辈出的优势,组织动员他们积极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力协助政府进行宣传教育。?
第三,弘扬制度文明之风,推进生育管理文明。
在推进制度文明建设中,我们将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宣传。
宣传合法生育制度。继续广泛深入宣传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列入省“五五”普法规划,成为社会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增强了人们的法律意识。
宣传依法行政制度。在向群众宣传依法生育义务的同时,宣传依法行政制度,宣传群众在计划生育中享有的各项权利,提高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依法行政意识,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
宣传、奖励和援助制度。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十一五”期间全国和全省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将把宣传这项制度作为今后五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制度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宣传政策规定和运行机制,宣传浙江已全面建立的计划生育公益金等制度,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
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围绕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这一中心任务,大力宣传“依法管理、村(居)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第四,弘扬行为文明之风,倡导生育文明行为。
在宣传教育方面,我们将重点采取四项措施,促进人们的生育行为文明。
继续深化对育龄妇女的宣传教育。设立“育龄妇女基础知识教育工程”,计划每年为30万对新婚夫妇提供知识书籍,再扩大到全省约10万名育龄妇女,要求基层每年至少对每名育龄妇女进行两次面对面的教育培训。
关注青少年教育。在省人口计生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学人口与青春期教育的意见》和《浙江省中小学青春期性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指导下, 我们将用“全省大学生性健康教育调查”的结果,推广浙江大学在全省高校开展“人口文化进校园”活动的经验,继续全面深入地开展青少年性健康教育,用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引领未来目标人群。
加强流动人口宣传服务。要树立与流动人口共享管理和服务的理念,尤其要宣传他们享受市民服务的权利。要充分看到流动人口在工作和生活中的特殊性,提供各种节育和生殖健康的宣传服务,培养他们健康文明的行为。
继续推进生育文化园建设。因地制宜地采用雕塑、画廊、展厅、景观造型等形式,优化生殖文化环境的宣传,提高公园建设的质量和品位,潜移默化地使人们改变不良的婚育行为。
为落实上述四项任务,形成我省2006-2010年开展婚育活动的有力保障条件,我们将采取以下“五个一”工作措施:
明确一个目标,就是促进生育文明的目标。这次会议后,我们将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认识,明确2006-2010年的婚育目标,到2010年初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推进以生育观念、制度、服务、行为和科技为主要内容的生育文明。?
抓住一个机遇,就是建设“文化大省”的机遇。为增强我省文化软实力,浙江省委于2000年6月和今年7月两次作出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我们将牢牢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把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纳入其中,成为党委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2006-2010婚育活动中确立强势地位。?
出台意见,即《关于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推进生育文明的意见》。根据国家对2006-2010年婚育活动的总体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将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倡导生育文明的意见》,对我省如何开展2006-2010年婚育活动作出总体安排,提出总体要求。?
实施一个项目,即“新生殖文化项目”。为将《关于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促进生育文明的意见》具体化,实施“新型生育文化工程”,对生育文化的理念建设、载体建设、阵地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等10个方面形成系统工程,从工作目标、步骤、标准、措施、项目等方面做出具体安排。?
建立一种机制,即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新机制。在全面总结我省历次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协调有序、内容求实、载体创新、资源共享、群众参与、保障到位”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新机制。
我们将以这一新机制的建立为载体,确保宣传教育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确保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协调有序的工作局面,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者的财产投入,确保2006-2010婚育活动在我省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