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就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和幼儿园托育服务征求意见。

慈溪就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和幼儿园托育服务征求意见。

慈溪市教育局就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和幼儿园托育服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放学早、接送难、无人看管”等问题,在总结小学课后托管服务经验的基础上,我市计划从2021年9月起开展义务教育。

第一,服务对象

在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基础上,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为全体学生提供课后服务。

二、服务时间

每个工作日下午放学后提供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当地单位正常下班时间。有条件的初中可以在工作日开设自习课。非寄宿制初中学生在校晚自习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夏季时间20:30,冬季时间20:00。

第三,服务内容

幼儿园托育服务主要是提供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看护或游戏活动。义务教育学校的课后服务主要包括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答疑,为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

第四,服务收费

坚持非营利性原则,收费标准以相关文件精神为准,并向社会公布。

五、服务原则

在家长和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坚持学校领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学生自愿参与与满足需求相结合、公益与费用分担相结合、教师指导与学生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课后服务结束后,学生校外交通等安全工作的责任由家长承担。

意见截止时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