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学托管班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经向教育部申请,成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将获得办学许可证。

根据《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正式设立申请报告。准备一份批准书。发起人资格证明。提交的材料与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三)项相同。学校章程。学校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行政机构负责人及成员名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和成员名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党员、教职工名单。学校资产及其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学校教师和会计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直接申请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应当提交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和第十二条第(二)项以外的材料。

审批机关应当向批准正式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颁发办学许可证;不批准正式设立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经审批正式设立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扩展数据:

营利性民办学校相关要求:

1.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入应当全额纳入学校财政专户,开具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学生资助、教职工待遇和学校建设发展。学校应当将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学校预算。

2.营利性民办学校具有法人财产权。在存续期间,学校的全部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抽逃。

3.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抽逃注册资本,不得以教育教学设施抵押贷款或担保。学校结余的分配应在年度财务结算后进行。

教育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