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幼儿园的收费
一、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管理费
上海示范幼儿园800元/月
浦东新区示范幼儿园500元/月
中班200元/月,小班230元/月,上海幼儿园270元/月。
上海二类幼儿园大班150元/月,小班180元/月,保育班220元。
不确定幼儿园:大班65438元+050元/月,小班65438元+080元/月,保育班220元。
2.延长服务时间收费
晚班(周一至周五)
17: 00至19: 00收取25元/月;19: 00至21: 00收取35元/月。
3、儿童不满半个月的,以上费用按半个月收取;超过半个月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上述费用。
二、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地段卫生管理费标准:
小班:230元/月,中班:200元/月。
保驾护航:民办幼儿园管理费的70%。
民办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向大量学生收取额外费用。
2、自主招生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收费项目和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制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和公示。
为解决托幼费偏低问题,提高托幼水平和质量,促进托幼事业发展,规范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将调整本市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调整托儿所、幼儿园收费。
1,全日制二级托儿所幼儿园
幼儿园大班及以下(2岁以下)由每生每月180元调整为280元;
大班(2-3岁)由每生每月150元调整为220元;
幼儿班(3-4岁)由每生每月130元调整为180元;
幼儿园、中学、幼儿园大班(4-6岁)由每生每月100元调整为150元;
视力、听力、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每月领取70元。
2.寄宿中学托儿所和幼儿园
大班(2-3岁)由每生每月340元调整为400元;
幼儿班(3-4岁)由每生每月310元调整为350元;
小、中、大班(4-6岁)由每生每月250元调整为300元;
视力、听力、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每月领取70元。
3.全日制一级托儿所幼儿园在二级幼儿园的基础上每月收费50元,三级幼儿园每月收费减免。寄宿制一级托儿所、幼儿园在二级基础上每月收取100元。
4.延长服务时间收费
晚间护理(周一至周五)17: 00-19: 00由每人每月18元调整为25元;19: 00-21: 00由每人每月25元调整为35元。一个月内参加晚托班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收费,超过半个月的,按整月收费。
周末由每人每天6元调整为10元。
晚上和周末会实行“自愿参加,自理”。
5、儿童入托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周末托儿费按天收费。
6.收费标准调整后,取消cot费。没有给孩子提供独立婴儿床的托儿所,管理费降到每月20元。
二、简化报销手续,各年龄段儿童入托管理费,家长报销50元。残疾儿童父母报销70元。
三、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实行学费减免,减免办法暂按市教委、市财政局、上海市教委蔡(1999)45号文执行。
四是鼓励托幼机构利用自身优势,依托社区为居民提供送货上门、教育保障、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收费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五、为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减负”精神,对特殊教育和特殊收费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二、三级园区特色收费。如果一级园有条件,家长欢迎,符合儿童教育规律,经批准可以举办特殊教育。
六、为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对不办托儿所、幼儿园的千人以上工厂,托幼机构不再收取开办费和经常性费用。也不能向家长收取。
七、上述收费标准自9月1日起调整。各幼儿园要向家长解释和宣传收费标准调整情况,实行明码标价、亮证收费。对困难家庭,要切实落实减免收费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