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2011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保山2011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关于转发〈人事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保人发〔2006〕11号)和《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的通知》(保人发〔2006〕65438+2009号)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信息、过程和结果。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1保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96个。详见保山人事网(www.bsrs.gov.cn)发布的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对象

城市户口和学生、父母在保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特殊紧缺岗位放宽到市外生源。

(2)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详见保山人事网(www.bsrs.gov.cn)发布的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申请注册

1.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被辞退的,受刑事处分正在服刑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2.2007年起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认定为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保山市直事业单位2011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将在保山日报、保山人事网发布。

(2)注册

1.资格审查:申请必须经过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初审,符合条件的,经人社部门复审后方可申请。

2.报名时间:2011 7月26-27日。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4.报名地点:保山人才市场(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

5.相关要求: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报考职位所需证件,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

6.领取准考证:考生于8月25日-26日在宝山人才市场领取。

7.原则上计划招录人数和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3才能开考。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紧缺。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试。

动词 (verb的缩写)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综合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1)公共* * *基础知识考试的参考书是《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应试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2011版)。

(2)笔试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考试时间2011 8月27日上午9:00-11:00。具体请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结束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含加分)。

2.考试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考生资格审查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费[2011]15号)。

3、奖金政策及申请事项

(1)奖金政策

(1)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公共* * *基础知识得分加5分。

(2)在我市服务的“国家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基础知识合格后加5分。

(3)在云南省服务满两年获得金、银、铜奖的,基础知识后分别加4分、3分、2分。

(4)我市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2年并考核合格,基础知识成绩合格后加4分。

⑤我市选派的“大学生村官”任职满2年并考核合格后,公示基础知识后加3分,工作满3年及以上加5分。

⑥参加过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的教师(简称“特岗教师”),基础知识成绩后加4分。

以上所有加分不会重复累积。如果有多个加分项,只加其中一个。如果考生提供虚假的加分信息,将受到5年禁赛的处罚。

(二)申请事项

报考保山市属事业单位加分的考生,须在8月10前向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提交加分申请表。

4.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职位笔试,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1.笔试成绩在确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按照1: 2所报职位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低于此比例者,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形式和方式可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实操等多种方式进行。

3.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证件审核。不能出示原件或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因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评分方法

综合得分计算为100分。

综合成绩=(基础知识加加分)× 50%+面试成绩×50%。

六、考核政审、体检

(一)政审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免于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准)对综合表现排名第一的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核。

(2)体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政审合格者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云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七。宣传

(一)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法定节假日顺延)。

(2)在考试、体检、公示过程中发现不适宜聘用人员的,可从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已报考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并安排参加体检和考核政审。

八、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主管部门到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九、招聘纪律

保山市2011年直属事业单位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并有下列情形的考生和招聘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

(一)伪造、涂改证书、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试题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不坚持回避制度,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

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违规招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X.其他人

(1)通知的限制。在整个招聘期间,未能在人力资源部或用人单位给出的面试、体检等事项时限内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干部职工监督。

(3)为维护招聘公告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一经发布,不得更改。

(4)市直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年龄为65438+7月份以后出生1 . 0986;1981七月以后出生,1周岁及以下;35岁及以下的人是1976年7月1以后出生的。

联系电话:0875-2161760。

监督举报电话:0875—2211608,市纪委干部室。

点击此处下载:2011保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