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早教产业政策
法律依据:对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几点看法
三、多种方式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过硬、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各地根据国家要求和本地实际,合理确定生师比,核定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逐步完成幼儿园人员编制。完善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2010国家颁布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公开招聘合格毕业生充实幼儿教师队伍。中小学富余教师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
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幼儿园教师权益,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措施、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社会保障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办幼儿园教师,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倾斜政策。表彰优秀幼儿园园长和教师。
完善学前教师培训体系。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办好师范院校学前教育。建设一批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加强面向农村的幼儿教师培训,扩大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积极探索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教师培养模式。重视儿童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建立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制度,满足幼儿园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创新培养模式,为有志于学前教育的非师范毕业生提供培训。三年内,将在国家一级培训65,438+0,000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各地将在5年内开展一轮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培训。
第四,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投入。各级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要合理,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各地根据实际调研,制定了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和捐赠补贴办园。家庭要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建立学前教育资助体系,资助经济困难儿童、孤残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中西部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重点支持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发展。规范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