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景点,餐厅,剧院等。会逐步开放分类分级!
各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加大疫情防控力度
1.安全地组织复工和生产。根据省内疫情变化,精准实施文化、旅游行业恢复生产。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逐步打通分类分级。
2.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旅游景区、餐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预防性消毒、通风换气,配齐测温、洗手、消毒设施和用品,配备临时应急隔离场所。
3.加强对游客的防疫指导。通过短信、广播、公告栏等形式,扎实做好防疫宣传引导工作,提高游客防疫意识。旅游景区、博物馆等场所要科学控制游客流量,组织志愿者和安全员加强巡查,及时提醒游客分散活动。认真落实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
4.特别注意员工自身的防范。完善员工健康监测、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实行分时预订、网络购票、扫码支付等“零接触”服务。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距离”的要求,控制会议规模和数量,实行分餐或错开用餐,减少人员之间的密切接触。
第二,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5.充分利用现有的支持政策。认真梳理各级各部门的扶持政策,整理整合“政策工具包”推送给企业,帮助企业充分利用普惠性的税收、金融、社保、房租、就业、水电等扶持政策。
6.加大专项支持力度。调整省市两级促进文化旅游发展资金支出结构,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省级从促进文化旅游发展资金中安排6543.8+0.5亿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集群发展、设施提升、宣传推广、文化惠民活动等。,受疫情影响较大。各市可参照执行。
7.加强金融政策支持。组织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降低文化、旅游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8.提前支付奖励和补助资金。2020年4月底前,将2019入境旅游奖励资金拨付到位,对业绩突出的入境旅游企业给予接待游客总数、包机和邮轮奖励。
9.加大对影视出版和文艺创作的支持力度。统筹使用省级影视推广相关资金,加大对优秀电影、电视剧、漫画、纪录片、公益广告制作、发行、放映单位的支持力度,对乡镇影院实行专项奖励。对反映抗击疫情事迹的出版物、影视剧、舞台剧、纪录片、短视频等优秀作品给予奖励。
第三,提振市场恢复活力
10.加大营销力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免费为文化旅游企业宣传文化旅游产品。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日韩、东南亚等国内外客源市场实施精准营销,促进市场快速升温。调整贸易展推介活动,增加首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的国际吸引力,办好孔子故里山东文化贸易展,拓展国际市场客户和销售渠道。
11.支持企业升级文件。鼓励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企业、旅游饭店、星级民宿、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转型升级市政府提供土地、规划和建筑许可等政策支持。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对精品旅游、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等在建重点项目给予贴息贷款和股权投资。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品,重点扶持一批开发、生产和销售文化创意产品的企业。开展山东省第六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文化企业和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认定工作。
12.联合购买文艺演出,造福于民。整合省、市、县资金,在山东设立剧场专线,建设“齐鲁艺票通”信息平台,购买文艺演出惠民。提前编制2020年农村电影购买服务计划,重点购买扶贫、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康饮食生活等方面的电影。
13.支持企业承办公务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省市规定的支出限额内,委托旅行社、饭店、文化传媒等企业承办会议、展览、培训、接待国内外来宾等公务活动。
14.提升员工素质。组织员工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鼓励在职导游参加职业晋升考试。今年通过中高级导游晋升考试的,分别奖励500元和1000元。举办导游、红色导游、酒店服务员等专业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
15.对组织一线防疫人员旅游放松的企业给予补贴。即日起至2020年2月65438+31,对旅行社单独组织防疫医疗、疾控人员一线团队游给予奖励。由旅行社填写相关资料,按先申报、后审核的程序,每份补助50元,费用由省级承担。鼓励A级旅游景区年内对医护人员免费开放,各市给予一定奖励。
第四,增强产业发展的动力
16.加快文化旅游融合。重点建设泰安-曲阜优秀传统文化旅游、齐文化旅游、大运河文化旅游、黄河三角洲生态文化旅游等示范区。推出山水圣人、仙境海岸、运河水浒、亲情沂蒙等精品文化旅游线路。组织创建首批省级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17.强化消费引领。组织开展“第四届文化消费惠民季”、“山东人游山东”、“好时光·享齐鲁·友山东”消费促进活动。与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惠民补贴。组织评估一批全省文化旅游消费试点县和示范县。
18.打造数字旅行。制定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政策措施,鼓励文化科技企业申报省重点R&D项目,加快4K/8K电视、5G高科技视频、网络视听、数字会展、数字娱乐、数字生活建设。实施“一部手机游山东”工程,构建智慧出行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发展公益性数字服务,对疫情期间向公众免费提供网络电影、演出、娱乐、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化服务并取得良好市场流量的产品给予奖励。
19.推动夜间旅游。推进景区夜间开放,优化夜间文化演出市场,培育一批精品夜间演出,推出一批业态多样、吸引力强的优质夜间旅游项目和产品。依托中心城区设施和重点景区,培育夜间观光休闲、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等夜间旅游经济产业,建设30个夜间文化旅游消费聚集区。
20.优化消费体验。实施便民消费工程,推广移动支付方式,提高文化旅游消费场所支付便利性。引导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景区等场所广泛使用互联网售票和二维码验票。联合商业银行发行山东文化旅游主题信用卡,推出消费积分、分期付款的文化旅游信贷产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