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工作的早期教育中心
对离岗三个月以上,复工六个月以下的工人,要进行厂级再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政策和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提高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要任务和根本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我国* * *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享受专职供应制待遇并从事地下革命工作,达到退职休养年龄的离休老干部,实行退职休养制度。符合上述条件的离休干部,应当退休。
具体来说,老干部享受退休待遇的条件如下:
(1)65438+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 * *产党领导的革命军队;在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应制待遇;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
(2)在东北和一些老解放区,1948年底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工资制度的干部,也可享受退休待遇。
(3)65438+65438 0949+65438 10月+0至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实行部分供应、部分工资制(含合同制),或同时享受供应制待遇和工资制待遇的干部。
(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解放区担任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人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工人享受供应制待遇,在1948年底前享受东北地方人民政府和个别老区制定的工资制待遇的工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晋升为干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离职后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