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快6月了。还有哪些好的单位可以在校园招聘或者应届毕业生在网上找不到?

2011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机关及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政策解答

时间:2011-03-19 08:34:41来源:编辑:

首先,关于申请条件

1.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吗?

答:凡能在201年3月31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等非全日制大专文凭考试,并符合岗位(专业)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已经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可以报考吗?

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经所在单位同意,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已满的人员,可以报考。

3.申请人是否必须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基层工作经历”?“两年”怎么算?

答:为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公务员从基层工作经历中招录的精神,今年的招录工作要从基层工作经历中招录一定比例的公务员。因此,凡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生产一线和农村工作的经历。基层工作经历也可以看作是在军队团级或团级以下单位工作过的,或者是个体户或从事个体经营的。

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算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明确公务员考试录用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执行,年限按满期累计,截止日期为2011 3月31。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时间中断的,可以累计计算。

4.本次招聘,宁南山区考生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宁夏南部山区有招聘计划的县(区)可确定不超过60%的名额,从现已在县(区)事业单位工作并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收。这类考生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岁。具体招录名额由地方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通过设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予以明确。

5.本次招聘中,对“两个工程”(“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人员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中央有关规定,本次招聘中,对“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项目人员不再给予加分,而是采取定向招聘的方式予以照顾。服务期满后,“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既可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也可报考定向岗位。具体做法是确定不低于招聘名额10%的“两个工程”比例。通过设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明确具体的招聘名额。定向招聘岗位将采取单独阅卷、公开调剂、分块招聘等措施,确保定向招聘任务的落实。

6.这次招聘还会针对谁?

答:本次招聘将确定部分招聘名额,招聘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所谓“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1)在* * *党员(含预备党员);(2)学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须为校级以上“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者;(3)担任班干部一年以上,任何学生干部包括班委、团支部成员,学生会、团总支成员,学生党支部成员(不包括各种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学生社团的领导)。

第二,关于报名

1.申请人如何申请注册?如果有问题,怎么咨询?

答:今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支付、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

考生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进行参考,也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或技术咨询电话,了解招考相关政策法规及网上报名的操作技术。考生必须根据自身条件,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考岗位。如果不清楚,可以拨打职位表中公布的职位资格电话,核对清楚后认真填表。

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3月21日至3月26日18:00进行报名,逾期不再重复报考警察职位。

2.填写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写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的按;因信息不实或不正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3.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有什么特殊要求?

答:除符合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如何评价身体素质?

答: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应于3月21日至3月26日18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和要求。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高级法院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确定的相关政策执行。只有通过体能测评者,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获得考试资格。

5.报考人员可以随时查询各个职位的报名情况吗?

答:是的。为方便报考人员了解各职位报名情况,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汇总并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上随时查询各职位的最新报名统计数据。

6.报考人员可以调整职位吗?如何办理调剂手续?

答:已通过资格初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30日24:00前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办理调剂职位手续。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应于4月2日24:00前到其他职位报到。

拟调整职位的考生可亲自向自治区招录机关或地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或电话申请注销原报名信息;确认注销原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将按报名程序重新报考其他职位。

7.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报的职位被取消怎么办?

答: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职位的,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这些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改报其他职位。未改报或不愿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考试。弃考者报名费全额退还。

8.农村贫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如何办理免报名费手续?

答:贫困农村大学生和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城镇居民及其户口本,应于4月2日18: 00前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免交报名费。

前往现场有困难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

9.考试的时候一定要拿着正式身份证原件吗?

答:是的。参加笔试和面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凭本人正式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身份证丢失来不及补办的,可以拿本人驾驶证、学历证等有照片、钢印的有效证件代替。持有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关于笔试

1.笔试包括哪些内容?谁将提供试题?

答: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个科目。所有考生都参加这两门考试。

笔试试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

2.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在党政机关工作中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潜力。测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与推理、数据分析等。所有问题都是客观的,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3.什么是“申论”考试?

答:“申论”是指对某一特定话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并进行讨论。申论考试作为一种应试文体,主要通过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总结、提炼、加工,测试考生的阅读理解、综合分析、写作表达以及提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申论》考试既不同于古代科举考试中针对某一特定题目讨论某项政策或对策的策略形式,也不同于以往考试中的作文形式,侧重于测试考生在掌握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分析、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都是主观题,在试卷上回答。

四、关于资格审查

1.如何进行资格审核?申请人在审核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资格复审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审查。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的考生是否具备报考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同时审核各招录机关的初审。审核前,招录机关统一收缴报名资格证书(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体能测评证书等。)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含免笔试人员)。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签署的报名推荐表。

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就业资格的毕业生,须在7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合格结果通知书,否则取消其就业资格。

2.申请优惠政策的申请人在资格审核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报考人员在笔试中申请加分的,须在资格复审前向招录机关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回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

(2)因公牺牲的配偶或子女评定为烈士时,需提供革命烈士证明书和能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者子女,应当提供县(区)以上自治区党委、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因公牺牲证明书》和能够证明其关系的材料。

(3)已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不能作为加分证据。

凡申请定向岗位的“两个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

(1)“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处室出具的证明及所在县(市、区)项目部门(教育局、卫生局、农牧局、扶贫办)关于其身份和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

(2)审查“西部计划志愿者”资格时,需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及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

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任何弄虚作假的人都将被取消资格。

动词 (verb的缩写)关于面试

1.什么是结构化面试?

答:结构化面试是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广泛采用的面试方式。它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评分方式、考官构成,都是主办方精心设计的。在特定的情境下,考官与考生面对面的交流和观察,是评价考生知识、能力、经历、外貌的主要手段。

2.面试人员名单怎么确定?

答:笔试成绩公布后,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简章公布的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参加各职位面试的考生名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答:每个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会在报名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4.面试什么时候举行?

答:面试时间暂定在6月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宁夏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面试公告。此外,面试时间确定后,招聘单位还会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

六、关于体检和检查

1.体检和考察人选如何确定?

答:招录机关根据综合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提出体检人选名单,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正式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招录机关根据体检结果提出考察人选名单,报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正式确定考察人选名单。

2.公务员对身体条件有什么具体要求?考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考生应当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即考生的身体条件必须符合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岗位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按照《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核,身体考核合格者,取得考试资格;面试结束后,体检合格者可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资格的,在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此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益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12号)精神,本次除特警岗位外,公务员不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3.如果体检结果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吗?

答: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7日内申请复试。《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一律不再复检。

4.检查工作如何进行?

答:考察工作由各招录机关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考察暂行办法》进行。

七、关于置换。

1.招聘结束后,如果原招聘的个别岗位因故空缺,是否可以继续递补?

答:是的。

2.补货的原理是什么?

答:递补原则:一是严格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二、顶替者体检、考察合格后才能办理录用手续。

3.补货有时间限制吗?

答:更换时限为: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录用通知后三个月内(自发布录用通知之日起计算)。

八、关于招聘工作纪律。

1.本次招聘对应聘者有哪些纪律要求?

答:报考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中组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纪律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考核结果无效,取消聘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2.本次公务员招录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监管?

答:为充分体现“阳光招聘”的要求,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招聘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除确实需要严格保密的事项外,所有可以公开和应当公开的政策法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和相关数据,将及时通过报名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开。同时,通过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招考督导组的直接监督、党代表、人大代表和CPPCC委员的参与、新闻媒体的主动监督、考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的重点监督,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网络,全面落实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报考人员对招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如何处理本次招聘中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

答:此次招录,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建设,严肃查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招聘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调离现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为本次公务员招考的考官,不指定辅导材料,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公务员招考考前培训班。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