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模式的含义、特征和理论是什么?

刑事诉讼结构和刑事诉讼模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而我国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对这两种理论的引用和借鉴过程中,并没有对它们进行区分,使得国内的研究更加混乱。刑事诉讼结构是从微观的角度研究一个刑事诉讼模式的内部要素的组合,从系统到要素研究刑事诉讼的内部功能。刑事诉讼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刑事诉讼模式的构成要素,刑事诉讼结构是刑事诉讼模式的从属概念。

关键词: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模式;刑事诉讼结构与刑事诉讼模式的关系。: 13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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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1008-7575 (2009) 04-0048-05

在研究日本刑事诉讼结构的现行犯罪分析理论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刑事诉讼制度是一种具有重要方法论意义的强有力的分析工具,诉讼结构是由一定形式的诉讼目的所决定的,许多主要学者都使用了两部刑事诉讼和证据规则中的基本诉讼方法所体现的控制理论作为其分析的理论基础。”但由于诉讼、辩护、判决的法律地位和三方关系,我国学者。“L31是一种观看习惯,对它不够重视,两个概念经常混淆。一经提出,就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逐渐造成概念上的混乱,对刑事诉讼问题的认识也成为我国理论上对“刑事诉讼结构”的一个笼统定义。

阻挠。从刑事诉讼结构理论和刑事诉讼模式理论的起源来看,20世纪90年代初,“结构分析”或“按起源、概念内涵、类型划分和使用语境进行的模式分析”成为中国诉讼法的一个基本理论范畴,诉讼结构和刑事诉讼模式的研究是两种不同而又密切相关的方法。但是,有必要从这个一般理论出发,对界定刑事诉讼结构一般体系的不同理论进行梳理和澄清。

在阅读中,我们还可以发现,这一定义过分强调了刑事诉讼的结构、起源、概念及其基础理论的横向方面,而忽视了其纵向方面。类型

除了在刑事诉讼的横向上关注控、辩、审三个方面,

(一)刑事诉讼结构的起源和概念

法律关系,重视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主体程序的“结构”或“构造”,来源于拉丁语Strictura,意思是除了事物的特性之外,还必须把观察的重点放在警察与检察机关内部组成部分的规律性关系上。L11没问题

论海关与法院的关系。综上所述,H1刑事诉讼结构的定义可以由日本学者伊多田侃等人提出

定义为:刑事诉讼的结构是由一定形式的诉讼目的决定的。认为在刑事诉讼中,为了实现各自的诉讼目的,基于主要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中的基本诉讼目的,控辩判三方的法律地位以及三方诉讼必须在基本诉讼法律关系的基础上进行,而这种基本法律关系就是刑事诉讼的结构。日本关系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之间的相互关系学者田口寿一教授认为:“为了实现刑事诉讼法的地位和关系。

是的,刑事诉讼法整体上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诉讼结构?(2)刑事诉讼结构的基本理论类型。

然后呢。这就是刑事诉讼法的结构理论。研究的重点是刑事程序要素的微观组合,无论是实体现实主义还是刑罚,还是正当程序,刑事程序结构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从不同的角度解决案件。上述问题的选择导致了程序结构的不同。类型。中国学者,经过研究,有不同的刑事诉讼构造方式,即刑事诉讼法理论,这是由其目的决定的。”[21]中国的比较已经分类,形成了几个有影响的理论。

较早界定刑事诉讼结构的学者是李新建,他在司。

1.横向结构和纵向结构的诉讼结构理论。一些

作者简介:杨(1983-1),男,吉林通化人,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硕士,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