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中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6名(汉族,男女不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目标
2011 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法学大专以上学历者。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3.28周岁以下(1984 65438+10月1后出生);
4.具备法院书记员工作相应技能,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电脑打字速度达到65字/分钟,具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良好的文字功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已被给予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劳动教养的;
(五)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6)试用期未满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
(七)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月22-29日2012(10:00am-13:00pm,16:00pm-19:00pm);
2.报名地点: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人:王宇,电话:0902-2259378);
3.报名程序:报名者需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同时提供1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初审合格者,填写登记表。
(2)考试
考试分为法律基础知识测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和面试,面试按照2: 1的比例组织。
1,法律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为100,占总成绩的40%;
2、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成绩100,占总成绩的30%。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法院组织3-5名面试人员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由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
(三)结果公示
笔试结束后,所有考生成绩将在法院公式栏公示。
(4)评估
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由院政治部对总成绩前6名的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审查。
(五)就业审批
1.凡未能参加证书复审、笔试、面试等的申请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任职资格;如发现应聘人员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2.该员工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三,工资和福利
与本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同等对待,办理相关保险,以聘用合同为准。
4.本招聘简章由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12年2月20日
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