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早教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设立早教机构的条件;

(一)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100人。办园条件达到《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类幼儿园标准。

(三)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开办资金不少于20万元(包括教学设施、教学仪器设备等。)及注册资本65438+万元以上,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

法律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九条设立幼儿园应当配备符合下列条件的护理、学前教育、医疗保健等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2)医生应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的学历,医生和护士应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的学历,或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具有高中毕业学历并接受过婴幼儿保健培训。

(4)护士应初中毕业,并接受过儿童保健方面的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有资金来源,用于保育、教育、维修或者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建筑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