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早教勒索
在修远,通往薪水的道路是缓慢的,我会为此上下起伏。
讨薪最怕的就是老板太穷,没有工资可要,这是致命的。即使你依法讨要工资,打赢官司,不仅还是拿不到钱(法院不能用自己的钱给老赖发你的工资),还要还两根黄瓜(伙食、交通费、误工费等)。).
为了拿回辛苦一年挣来的工资,农民工兄弟可以说是想尽了办法,讨要工资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有人集体下跪讨薪,有人给企业(老板)发“缺心条幅讨薪”。有人跳楼讨薪,有人爬塔吊讨薪,有人爬巨型广告牌讨薪,有人爬水塔顶讨薪,有人割腕讨薪,有人杀包工头讨薪,有人自杀讨薪,有人喝农药讨薪,还有人讨薪。
农民工不是书呆子,不知道玩这些游戏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伤害(从上班迟到到被打被抓终身)。然而“我恨眼前的疮,却恨之入骨”(二月卖新丝,五月割新谷。治好了眼前的疮,却挖出了我的心。我希望国王的心会变成明亮的蜡烛。不是根据再续前缘宴会,而是根据逃生室。改造他的诗得到的句子)。不得不做。
老子说:“人不怕死,你为什么怕死?”
列子说:“生命不是我的,所以生死只是接触。”。
庄子说,“生是徭役,死是休息”。
一个农民工跳楼讨薪,模仿宋代大诗人陆游留给儿子的遗言:“死了才知道一切都是空的,讨薪不成功。血汗钱发了,家庭牺牲不忘。”
你要努力找钱,努力吃饭。
农民工唯一的资本就是生命。农民工为了争取工资,赴汤蹈火,前有汤汁,后有斧头,面不改色,义无反顾。于是,出现了很多讨薪英雄,比如“跳楼讨薪”、“爬塔吊讨薪”、“爬巨型广告牌讨薪”
为什么我说他们是英雄?原因是他们虽然走了一条可悲的付出之路,却不敢做自己该做的事。人家不敢做。他们在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逐步推动法律的完善和社会的发展,他们无愧于英雄的称号。
目前政府要求农民工不要恶意讨薪,要善意讨薪。
善意讨薪是什么意思?就是不能去工地找老板要钱,不能回家找老板要钱,不能在路上找老板要钱,不能集体找老板要钱,那么去哪里找老板要钱呢?有关部门对此做了专门规定,那就是只能去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起诉要钱,还必须带上各种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条、考勤簿等。,什么都不够。
重庆市清欠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政府相关部门支持通过正当渠道解决工程款和工资纠纷,坚决打击非法渠道(受访者注:未通过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的工资均为‘非法渠道’)和过度手段的“恶意欠薪”。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5种行为应认定为建筑领域的“恶意讨薪”行为:一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路、堵交通、堵出入口等措施的。,造成严重影响;二是爬楼梯、爬塔吊、断水断电、冲击工地等。,妨碍正常的施工现场管理和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三是以敲诈、勒索、胁迫等方式获取工程款、材料、劳务或农民工工资,涉嫌诈骗或以合同纠纷为由故意闹事;四是组织农民工或非工地人员参与聚集或闹事,如围堵国家机关、冲击办公区域等;五是不服从政府部门管理,威胁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严重影响政府相关部门调解。
该负责人表示,公安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建筑领域的“恶意欠薪”行为,特别是恶意追讨引发的突发性社会安全事件,将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同时,根据建筑市场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通报批评中的建设、劳动部门恶意收回从业人员,并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参加重庆市建筑市场劳动力。
受访者的评论:
政府的措施治标不治本,欠薪不复存在,工资诉求自然消失。“集体下跪讨薪”的,给企业(老板)发“缺心条幅讨薪”。那些为了工资跳楼的,为了工资爬塔吊的,为了工资爬巨型广告牌的,为了工资爬水塔顶的,为了工资割腕的,为了工资杀包工头的,为了工资自杀的,为了工资喝农药的,为了工资拦车的,为了工资拉横幅的。
不发工资是防止恶意工资诉求的最佳解决方案。
如果拖欠工资继续存在,无论政府怎么打击,恶意的工资诉求还是会继续。对于富人来说,欠几十万也无所谓。对于贫困的农民工来说,靠它生活,是他“家”的命根子。他会想尽办法保护它,哪怕冒再大的风险,哪怕汤在前,斧在后,他也会赴汤蹈火去拿那份微薄的薪水。从以往过高的工资要求可以看出,农民工是绝望的,惩罚绝望的人很难阻止他们行动的步伐。更糟糕的是,外来务工人员可能会做出更出格的事情,加强安全防卫,防止重大事件发生。
大秦的律法够不完备,大唐的律法够酷,大明的律法够严格,都没有阻挡住陈胜、光武、黄巢、李自成这些如今“民工”的脚步。结果大秦帝国风雨飘摇,唐朝剧烈动荡,明朝崇祯皇帝吊死梅山树。
大禹还知道“堵不如疏”,今天的“肉食者”不知道吗?中国古人曹刿说,“食肉动物是轻蔑的,但它们不能是有远见的”。唐代诗人李牧说:“后人悼之而不学之,也使后人再悼之。”
“拖欠工资”是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问题。“敲钟吃饭盖章要钱”的时代没有“拖欠工资”。随着我国的快速发展,各个领域会遇到许多新问题,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新事物。在我们还没有搞清楚问题的本质和事物的发展趋势的时候,如果把这些问题和事物统统禁止和排斥,无疑会使情况变得更糟。我们应该合理引导他们,把干扰因素放进去。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或者数额较大时未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构成恶意欠薪罪的,依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受访者点评:该规定对尚有一定资金的老板有威慑作用,但对负债累累的穷老板作用不大。他们死猪不怕涨水烫,要判就判,要钱就什么也得不到。
推荐黑白道薪资方案:
首先,拖欠工资的解决方案如下: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签发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黑社会解决方案如下:
找几个战友想办法搞定他,问他是发工资还是留手脚,还是留两只耳朵留作纪念。如果你有唐菊的勇气,一个人也可以要工资。唐举曰:“伏诛诛刺廖望,彗星撞月;聂郑智刺韩愈,与白鸿观;欲留刺也,苍瀛击殿。此三子,皆布衣之人,不怒,故不侵降天庭,与臣为四。秀才一怒,埋两人,流血五步,天下亡。(鱼死网破)今天也是如此。秦王拿着剑站起来,挠了挠自己的脸,跪了很久,向他道谢说:“先生,请坐!这个呢!只是付钱给你。"
受访者评价:黑白解决方案各有利弊。白的方案优点是安全,缺点是慢,麻烦。3月还是2月能解决,还是个未知数。
黑解的好处是最多一天就能彻底解决,缺点是可能会惹上麻烦。
其他讨薪的“跳楼”方案,这个方案太悲剧,不推荐。
以上是最好的方案,没有比这更好的了。如果不行,你就得承认自己运气不好。
时至今日,“讨薪难,讨薪难”并未得到根本缓解。从法律健全完善的角度看,解决欠薪问题是“无障碍”的,但残酷的现实是,恶意欠薪具有普遍性,恶意欠薪罪具有“个体性”。据悉,自“恶意欠薪”以来,两年时间里,全国已有80余名企业主被依法判刑并追究责任。法律“很丰满”,执法“很骨感”;欠薪“很丰满”,讨薪“很骨感”。
有观点指出,取证难、法律操作性差是欠薪入罪难的主要原因。很多工程层层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发生后,追究主体困难。再加上程序繁琐复杂,取证难度对普通劳动者来说无疑太高,农民工很难踏入维权的脚步。
法律的威慑力并不是无限的,尤其是在遭遇维权成本高、维权难度大、“执行难”等问题后,法律的正义力量会有所降低,恶意欠薪会再次泛滥。正如有关专家建议,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变农民工维权为政府维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获得充分的就业报酬是最大的民生。从改善民生的角度,政府有责任保障农民工的利益。特别是劳动监察部门一定要提前介入监管,防患于未然,才能事半功倍。
如果农民工能通过有关部门拿到工资,就不会这么困扰了。
综上所述,要综合治理欠薪问题,首先要治理劳动监察部门坐等欠薪问题成为现实,对不作为的政府部门责任人进行问责,严惩老板恶意欠薪的违法案件。如果拖欠工资不成为现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就彻底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