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回归舒城的最新政策

1.对上海市中高风险区所在乡镇(街道)或7天内有社会感染者的乡镇(街道)回蜀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家庭健康监测时,分别在第2天和第7天进行1核酸检测,其中第7天实行“双采样双检测”。

2.对在上海中高风险区回蜀或7天内有社会感染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中,分别在1、2、3、7天进行1核酸检测,其中第7天进行“双采双检”。

3.对上海其他地区回(来)舒人员进行“7天日常健康监测”。一旦前期已集中的“双采双检”为阴性,可解除隔离,转入7天日常健康监测。日常健康监测中,分别在1、3、7天进行1核酸检测,其中第7天进行“双采双检”。

4.上述人员在日常健康监护期间,应当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展览、游览、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封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活动。外出时,他们必须一直佩戴N99。

5.各乡镇(开发区)要切实负起属地责任。上海归国人员在回蜀前,应主动向当地主管部门申报,当地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电话流量调整,填写《上海市归国人员健康管理措施信息表》,并将流量调整信息与在沪归国人员承诺相结合,综合研判健康管理措施,闭环实施集中隔离或健康监测措施。《上海市归国人员健康管理办法(来沪)信息表》由各乡镇(开发区)存档备查。

有什么防治建议?

第一,加强宣传说服。

二、分时高峰回报(即将到来)。

第三,及时规范转运。

法律依据

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

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和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相关信息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