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石泉街2020年搬迁规划

法律分析:提升蓝田区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志愿者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完善服务清单,丰富服务内涵,扩大服务半径,精准打造“十五分钟生活圈”。启动蓝田区(二期)老年护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分站运行,不断完善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启动通川区运营,通过挖掘该区特色禀赋,构建党群、养老、助餐、幼教综合服务体系。完成镇平地区网格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和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或者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