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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6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准确、完整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个防控方案,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办法》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除高风险地区外,在我区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性能?四方责任?。党委政府明确属地责任,行业部门承担主管责任,各单位夯实主体责任,个人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建立全社会防控体系。

第二,恢复生产秩序。各类生产经营场所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封闭半封闭场所恢复营业,餐饮经营单位有序恢复就餐,居民绿色通行,实施场所清扫措施。特殊场所另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恢复线下教学。大学、职业院校、技术院校有序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中小学学校恢复线下教学,幼儿园小朋友正常返园。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教学,托幼托管机构有序恢复服务。具体安排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第四,加强自我保护。请居民朋友们继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个人卫生好吗?第一责任人?自觉遵守防疫要求,保护个人健康。坚持勤洗手、戴口罩、经常通风、使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一定要戴口罩,保持1米的社交距离,不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礼仪。有发热、乏力、咳嗽、鼻塞、流鼻涕、腹泻、味觉和嗅觉异常等症状的人应做好个人防护,并立即前往最近的发热门诊。

第五,加快疫苗接种。请符合要求的公众尽快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特别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应积极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已接种疫苗6个月的人群应尽早接种疫苗,构建国家免疫屏障。

以上措施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55号)中的相应措施立即取消。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65438+2022年2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