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瓯海区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一、招(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 * *生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学历、资格和技能;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调入)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瓯海区201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瓯海区2015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
2.转岗对象必须是转岗范围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不含试用期)。在瓯海区各镇街工作的人员和在瓯海区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开招聘(调动),必须取得当地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网上报名时上传证书照片或扫描件,重新报名时提供证书原件,否则取消招聘(调动)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招聘专业的考试参照《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调)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办法》2015(附件3)执行。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的,计算时间统一截至6月2015,15。
三。注册程序和方法
本次考试在/(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网上报名。
1,注册登记
时间:6月15日0时-6月18日24时。
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注册个人信息,然后选择岗位报名。之后不再接受报名和注册。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可以进行岗位变动。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依据《浙江省人事考生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初步资格考试
时间:2065 438+2005年6月0日00:00-2005年6月20日24: 00。
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终选定的职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者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原因。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申请人开放。
3.再次查询注册。
时间:2005年6月265438日00:00+0,2065438-07: 00。
报名人员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不合格者可重新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自重新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付款确认
时间:2065438+2005年6月22日17:00-6月29日24: 00。
资格初审通过者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确认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用的批复》(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每科40元。
申请人通过“银联在线支付”支付报名费。“银联在线支付”支持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温州银行等已加入银联的银行卡,提供“银行卡支付”、“网银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
5.确认录用人数少于职位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调)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招聘(调)计划将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如取消招录(调)计划,请已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于6月30日2015(上午8:30-165438+下午0: 30,14:00-17:00)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处。
6.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7月15日9点-7月18日9点。
已完成缴费的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第四,考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科目:2065 438+7月05日18。
上午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
14:00——15:30“基本素质测试”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测试》,满分100,各占总分的50%。总分设置合格分数线,5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入围。
4.对于岗位代码为0101、0102的岗位,增加速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文字录入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招聘计划数为1: 8。(如果确定了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考生,就一起参加技能测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岗位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40%+基本素质测试×40%+技能测试×20%。
5、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调)计划数1: 1的比例(如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基础素质测试成绩最高的一名;如果各科成绩都一样,再试一次)。
动词 (verb的缩写)资格审查
成绩公布一周后,入围者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自动放弃。
1.参加公开招聘考生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籍信息的户口簿页)、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2015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国家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字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参加公调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两年年度考核、首次参加工作证明(就业表、工资定级表或介绍信,提供其中一份)、所在单位性质和定级文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两张。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当地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港澳台及国外留学归来的申请人,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网址: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等学历、学位。
5.证件(证书)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书)与拟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符,或以弄虚作假方式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入围体检、考核。
6.自愿放弃或复审合格不符合条件的,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入围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通知将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进行体检(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者,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核参照2015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后。
七。宣传和就业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调)对象,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转岗)程序和条件的,取消聘用(转岗)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调动)手续。聘(调)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调)用资格,不予递补。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户籍条件:
(1)符合岗位户籍要求者,可报考相应岗位(以6月15日户籍所在地为准,2015);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口仍在学校的,学生原籍(高考通过并被高校录取时的户籍所在地)符合岗位报名条件的,可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学生原籍的户口簿;
(3)报考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职位,按职位要求的户籍要求报考。其他职位,硕士及以上学历者户籍不限;
2.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岗位,按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其他报考年龄要求为6月1984+05之后出生的岗位,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6月1979之后出生。
3.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办理就业手续前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学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4.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不能凭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考。
6.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在全日制高等院校学习期间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名者在报名时首先要验证手机。输入他们的手机号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自动将验证码发送到对应的手机上。只有在成功验证后才能完成注册。每个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一定要仔细核对,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
报考人员须在6月16-6月18,2065438期间进行报名和注册。未经注册的注册无效。进行资格预审时,以报考人员最终选定的职位为准。
8.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相同。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丢失,需要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一律按无效处理。
9.申请人在初审和复审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以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调动)资格。
10.贫困家庭申请人在缴纳网费前,应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综合管理科(地址:1号联众大厦901室)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收其考试费。
11.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1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调入)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任制,按招聘(调入)单位现有岗位聘用。报考岗位要求中级及以上学历的,如本单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无空缺,则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的实际情况,择优录用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或其他岗位。
13.本次招聘(调动)由瓯海区人社局组织实施,程序规范,纪律严明。一经查实,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4.本公告相关事宜由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577-88538557
附件1: 2015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附件2:2015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计划一览表。
附件3: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调)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审查办法2015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65438+200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