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中心推费法律咨询

法律分析:早教课程定价没有统一标准,但有“上三分之一退50%,上半部分退30%,过半部分不退”的“潜规则”。这种限制是一种不平等、不合理的交易要求,也就是俗称的霸王条款,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家长说孩子中途不能继续接受服务,早教机构如果能证明机构产生了损失和实际金额,有权在退费时扣除费用。除此之外,早教机构无权对退费设置任何障碍,或者一方限制收费及其他不可退还的费用。建议已签订此类合同的消费者,在遇到相关问题时,要勇于维权。很多经营者都很清楚这样的法律限制,但往往发生纠纷后,消费者出于时间和精力的考虑,都懒得维权,所以这样的霸王条款长期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消费者享有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