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教律师

猎考网导读: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记者杨丁佳)“今年年初,我给孩子报了一个昆明某幼教机构的早教课程。结果前几天孩子说又换老师了,现在不想学习培训了。但是我刚刚交的3960元该怎么办呢?培训机构说不退款。”昆明市民范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困惑。反映情况后,培训学校显示,更换老师属于正常人事调整,培训费不能退还。退款无果的范先生向呈贡区消协五龙联合会反映,期待消协协助。

遇到这样的情况父母该怎么办?

家长:换老师对孩子有直接影响。“爸爸,下周苏老师会教我吗?”现在已经有李老师和刘老师来给我讲课了。“鉴于孩子的问题,范先生有些不好意思。”当时我就报考了。因为试听后觉得老师讲课很有感染力,孩子们也喜欢跟着她学。谁曾指望只去过几次就换老师,事先也没通知我们。"

这种事情在昆明很多家长身上都发生过。去年,朱小姐给报了一个补课班。每周日,她都陪着女儿从北方城市来到建设路周边的培训学校教书。“我们是特意来听这个老师的课的,听朋友详细介绍这个老师,课堂教学很踏实,很用心。孩子们都很喜欢他。但是我们只上了几节课,然后就换了老师。我们不能接受。我问培训机构,他们一会儿说哪个老师因为我自己的原因已经不上课了,一会儿又说联系不上哪个老师。我们明确提出退款,大学不允许。只是又在这里教书,却对孩子的心态产生了直接的影响。过了三六个月,没有实际效果。”朱小姐说。

培训学校:换老师都是正常的人事调整。鉴于经常换老师,培训学校负责人表示,你们这行一切正常。“培训学校的老师流动很快,有的老师甚至在几家培训学校兼职。如果有时间,他们可以赶回来。很少有老师像公立大学那么努力,也就是说十几二十年。我认为这意味着所有正常的人事调整。如果换老师还得退款,我们真的伤不起。”某培训机构营销推广负责人显示。

为了处理这个问题,培训学校也想了很多办法,比如拿出优越的工资,让优秀的老师做分校等等。即便如此,仍然没有办法保证优秀人才的长期保留。毕竟培训学校老师压力太大,加班多,没有寒暑假。”负责人表明。

鉴于范老师和朱老师的遭遇,该负责人表示,在教学工作计划中保证学生权益的情况下,组织会尽可能与家长讨论对家长的退款规定。

刑事辩护律师:呈贡区消协五龙联合会工作人员接到范先生的举报后,第一时间与对方掌握情况,先后三次轮流与对方进行纠纷调解,并向早教机构负责人认真宣传策划《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专业知识,最终促使其达成一致意见。幼教机构扣除其已参加的学习培训费用,一次性返还剩余消费账户2400元。

昆明北川刑辩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婷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消费者享有自主增加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建议,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此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保修、退货、退款或者其他承诺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承诺执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这种情况下,教育培训机构经常更换老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应该返还剩余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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