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最新防疫条例

1.实施静态管理的时间:2022年4月6日5438+00时。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二。静态管理范围:凤凰街、鼓楼街、西山街、凡口街、缪欣镇。

三、静态管理区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医疗车辆、民生保障车辆、应急救援车辆、应急公务车辆、军警车辆以及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应急生产的车辆外,实行只准通行。居民不要离开该地区,不要聚集,除非必要,不要离开房子。他们要定期到附近的核酸检测点,按要求有序做好核酸检测工作(一米长,规范佩戴口罩,不同时间错峰)。如有特殊原因外出,一律用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

四、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关闭。

五、加强社会面管控,静态管理区内除农贸市场、超市、药店、加油站等居民生活必需的场所外,其他场所一律暂停营业。企业和工地实行闭环管理。

六、休息期间,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向社区报告,服从社区疫情防控安排。

七、静控区内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